國安條例|林定國:未來必繼續詳細解說 釋除外間可能有的疑問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在立法會三讀通過。(林定國FB)

【點新聞報道】香港特區立法會今日(3月19日)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順利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進一步落實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指,兜兜轉轉,幾經波折,經過差不多27年,香港特區最終能完成基本法第23條下的憲制責任,這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一個十分關鍵的里程碑。隨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的完善,「一國」原則守得更牢固,中央對特區可以更放心,特區在「兩制」下高度自治的發揮空間亦必然更廣闊。時不我與,大家必須齊心合力、分秒必爭,一同為廣大市民謀幸福。

林定國表示,首先感謝律政司團隊所有成員,還有保安局的同僚,他們大部分在幕後默默耕耘,通宵達旦為條例草案做好所有準備,使自己得以在不同場合向大眾展示和介紹他們努力的工作成果。

林定國表示,雖然新法例已順利通過,但必須提防敵對勢力會繼續惡意攻擊和抹黑新法例;同時亦應理解可能有其他人對新法例真的仍存有疑慮。他說,未來自己必定會繼續爭取及把握所有合適機會,對新法例具體內容再作詳細解說,釋除外間可能抱有的疑問。

林定國表示,新法例的目的是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其中一個重要功能就是它存在本身所產生的阻嚇力,但阻嚇的對象僅是極少數有心危害國家安全的人;新法例絕不意圖或會造成任何寒蟬效應,或窒礙任何正常活動,特別是與外間的交流活動。盡快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目的,是為了能專心聚焦發展,香港未來的發展依賴其獨特優勢,尤其是作為國際貿易、金融、航運、文化、法律等中心的地位;要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都市的地位,吸引其他地區人士到來學習、生活和工作,必然需要確保言論自由、資訊自由流通、資金自由進出等基本自由和權利,並加強與外界各式各樣的交流。安全和發展被比喻為車之兩輪、鳥之雙翼。車之兩輪必然向同一方向以同一速度滾動,鳥之雙翼必然隨同樣節奏拍動。他強調,按基本常理和邏輯,香港特區絕對沒有任何理由會愚笨至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林定國指,在真正有需要時便要執行新法例,否則法律就會失去它的作用及尊嚴。重點是普通法制度充分確保新法例必定會慎用,絕不會被濫用或輕率地用。首先,新法例下任何檢控,必須先得到律政司司長的書面同意,這意味着律政司司長必須親自審視個案,嚴格按照檢控守則,確保只有在證據能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以及符合公眾利益前提下,方會提出檢控。更重要的是,新法例下的案件,全部由享有獨立審判權的香港法庭行使管轄權,法庭聆訊一般公開,更無一例外必須公開判決理由,解釋按什麼法律和證據作出判決。大家都深知優良的法治環境和聲譽是香港其中一個最關鍵的獨特優勢,所以,無論是執法機關、律政司、以至司法機關,在履行各自不同職能時,自自然然必定會竭力維護這獨特及關鍵優勢。

林定國強調,時間將證明一切。他堅信後人在編寫香港歷史時將記載着,新法例令人滿意地回答了基本法第23條立法這條香港「由治及興」必答題的答卷——今天是香港再創高峰的轉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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