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導祖
股票的本質是代表股東權益的票據,股東權益體現在對公司收入和資產的支配權,也體現在取得利潤的分紅派息,在公司沒有上市之前,這種分紅派息基本是以現金的形式進行,但在公司上市後股票可以在市場上兌換為現金,導致通過各種形式發放紅股代替現金分紅便成了很多A股上市公司一度風行延續至今蒙蔽中小投資者的操作,其中運用了一些具備欺騙性的會計手法,包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但其本質就是對股東權益的損害,因為股本的擴大必然壓低股票的估值,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就是美股大型公司不斷回購減少股本從而不斷抬高股票估值。A股的中小投資者過往不明其中道理,在一個博弈為主的市場甚至被灌輸了「填權行情」等無基礎理論支持的交易理念。
現在導祖想明確告訴大家:任何沒有現金的分紅都是別有用心,這類公司的管理層對待投資者的根本理念就有問題,宜避而遠之。某龍頭新能源上市公司隨行業景氣周期上漲數十倍之後,於極限估值高位借海外擴張由頭完成了巨額配售,接着又進行了美其名曰分紅的大幅的公積金轉增股本,一改過往以現金分紅為主的政策。公布此消息後,投資圈朋友對該公司管理層的印象立刻大打折扣,紛紛獲利出走,迄今該公司股價已經下跌了超過50%。
同時,現金分紅能力也是檢驗上市公司價值的重要指標。熟悉上市公司報表的讀者都清楚,損益表良好並不代表上市公司經營良好,必須配合現金流量表才能更全面判斷公司運營的健康程度。如果一家公司依靠賒賬(即應收賬款過高)催谷收入增長,但沒有相應的現金流入增長,長期以往並不是健康的。而作為計算公司估值的變量,自由現金流在模型中起了重要作用,經歷了一輪資本狂潮後見證Wework等獨角獸倒下,冷靜下來的股權投資者現在流行一句話:「不賺錢的商業模式都是耍流氓。」而且,有充足現金才有條件派息,也可說明上市公司財務狀況的穩健。
證監會1月工作會議就此方面提出:引導上市公司強化回報投資者的意識,更加積極開展回購註銷、現金分紅,建立對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等「關鍵少數」更加嚴密有效的監管制度。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2023年修訂版)更對現金分紅做出了具體規定,包括在公司章程中列明現金分紅的制度和流程、對分紅股設置了條件限制、規定了現金分紅在利潤分配中的最低比例、強調了獨立董事和中小投資者在分配方案的發言權,以及要求對未現金分紅原因進行說明等。規定之細緻體現了監管機構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理念的決心,目前看也確實起到了效果,A股現金分紅上市公司佔總數比逐年提高。
導祖一向認為,一個健康的股市監管制度應該是符合本國實際,尊重市場運行規律,具備常態化而不是行政干預過度頻繁的制度。大陸法思路的特點就是力圖窮盡場景做出規定(譬如上述監管指引共17條,分類考慮的細項超過38條),在遇到實際情況時或並不足以應對,譬如公司確實遇到經營困難無法派息,公司為了未來發展或應對危機留存現金等,都是正常的決策,眼下均需詳細說明才可以過關。國際上一些優秀公司如蘋果、谷歌沒有派息,但運用現金不斷回購,也不失為對投資者負責的方式。或許以市場化手段給予動力比用行政手段施加壓力更有利於建立長效機制,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可抵扣企業所得稅、免徵個人股息稅是兩項值得考慮的措施,有助於提高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的積極性,也可鼓勵中小投資者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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