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海濱長廊拍不雅照放上網 40歲女侍應認罪判社服令

被告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40歲女侍應涉於在觀塘海濱長廊裸露身體拍照,並把相片上載至社交平台任公眾傳閱。她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及發布淫褻物品共兩罪,押後至今日(28日)在觀塘法院判刑。裁判官表示,涉案影像不涉他人,考慮到被告認罪,決定判她接受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李佩儀,被控於今年6月2日,在香港九龍觀塘海濱道80號無合法權限或辯解,而在公眾地方或在公眾可見的情況下猥褻暴露身體部位,即胸部及私密部位。另被控於5月31日與6月2日之間,在社交平台Twitter(現改名X)發布淫褻物品,即1段影片及5張照片。

案情指,李佩儀在今年6月2日晚上約9時,在觀塘海濱長廊展示其胸部及私密部位,讓同行男子用被告手機拍下來,其後被告把4張照片上載至Twitter。有市民發現涉事照片後報案,被告在6月6日被捕。警方調查發現,涉案賬戶在5月至6月間另上載及參與1張不雅照片和1條不雅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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