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已解散的亂港組織「民陣」前召集人、社民連副主席岑子杰2018年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確認他與其同性伴侶在美國紐約結婚的法律效力。岑子杰最終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今年9月頒判詞,裁定部分得直,並指政府未為同性伴侶確立婚姻以外的民事結合等替代框架,屬違反人權法,且暫緩有關命令兩年,讓政府以行政或立法方式履行義務。終院今日(27日)就有關暫緩命令一事再頒判詞,認為暫緩2年屬合適,並頒令政府須就該宗上訴案支付岑子杰訟費。
上訴人岑子杰,答辯人律政司司長。終院今年9月以3比2裁定同性伴侶有需要取得替代法律承認框架,在法律上承認同性伴侶關係,故裁定政府沒有提供替代方法去承認同性伴侶關係的做法違憲。政府亦須在2年內以行政或立法方式履行義務。
終院要求訴訟各方在21日內提出書面意見,岑子杰一方認為兩年的期限太長,一年已足夠,但終院認為一年並非一個切實可行的時限,因政府需付出重大努力去制定及執行一個符合憲法的替代框架,以法律上承認同性伴侶關係,並提供同性伴侶關係獲承認後可獲的權利和義務,故需要時間。終院亦批准雙方均可再申請延長原訂的2年時限,但規定有關申請必須附以強而有力的理據,並敦促政府需盡快執行頒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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