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基前主任涉向家長收賄擬認9罪 排期明年11·14開審

案件今日於區域法院提訊。(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14名家長涉向英基國際幼稚園(烏溪沙)時任行政主任林珍妮提供賄款共逾124萬元,以協助他們的子女入讀該校幼兒班,15人早前被廉署起訴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等罪,並分兩案處理,案件今日(19日)於區域法院提訊。

控方申請將兩案合併,表示林珍妮將承認代理人收受利益等共9罪,並以控方證人身份於兩案作供,其中2名被告反對合併。法官先將涉及11人的案件,排期於2024年11月14日開審,另排期於2023年11月13日聽取兩名反對合併的被告陳詞,各被告續准保釋。

首案被告分別為林珍妮(53歲),案發時為英基國際幼稚園(烏溪沙)行政主任,現報稱文員,另10名被告為家長,分別為黃詠雯(44歲,凍肉店經理)、劉映均(42歲,無業)、馬賢文(35歲,產品專員)、李洁冰(45歲,無業)、林泯希(41歲,經理)、張珈銘(41歲,商人)、徐惠謙(39歲,補習老師)、江靜雯(44歲,家庭主婦)、蔡慧妍(38歲,家庭主婦)及李俊朗(37歲,項目經理)。

林珍妮獨自被控1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以及4項代理人收受利益罪;此外,她另被控8項串謀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劉映均則與林珍妮同被控上述兩項串謀罪,其餘9人亦與林珍妮同被控1項相同串謀罪。

次案4名被告為黃美雪(37歲,會計師)、麥偉琪(41歲,經理)、朱霜叶(33歲,家庭主婦)及蕭裕邦(45歲,商人),4人各被控1項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罪。

控方於庭上申請將兩案合併,指林珍妮擬將承認4項代理人收受利益罪,以及5項串謀代理人收受利益罪,並將就兩案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辯方則表示被告黃美雪及朱霜叶反對合併,其餘兩案被告均沒有反對。

控方另申請先將首案排期作35天中文審訊,若兩案合併後亦於相同日子開審。控方又指,若案件合併後,共有35名證人作供,當中包括林珍妮,以及3名學校代表,其餘證人均為廉署人員。

法官聽罷陳詞後,先將首案排期於2024年11月14日作35天中文審訊,另排期於2023年11月13日聽取兩名黃美雪及朱霜叶反對合併申請之陳詞,以及於2023年12月7日就次案排期作提訊,屆時處理4人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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