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棨然明就串謀縱火案區院應訊 商罪科及國安處續跟進

【點新聞報道】「12逃犯」中的鄧棨然,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成,2020年12月被內地法院判囚3年及罰款兩萬元人民幣。他今日(22日)刑滿出獄,上午由內地當局移交予香港警方,以面對本港司法程序。警方表示,今日在深圳灣口岸接收由內地執法機關送返的一名34歲男疑犯,他涉嫌與2019年9月30日於灣仔區發生的一宗「串謀縱火」案件有關。

上午約11時許,鄧棨然由警員以七人車押返天水圍警署。(點新聞記者攝)

警方指,經調查後,該名男子被控一項「串謀有意圖而縱火罪」,以及屬交替控罪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該名男子涉嫌於2020年8月潛離香港期間,於內地水域被內地執法機關拘捕,其後缺席2020年9月8日於區域法院的提訊,被法庭發出拘捕令通緝。

內地執法機關完成相關司法程序後將該名男子送交香港警方,案件現由商業罪案調查科及國家安全處跟進。警方將安排該名男子於明天(23日)到區域法院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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