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12逃犯」中的鄧棨然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罪成,2020年12月被內地法院判囚3年,並罰款2萬元人民幣。現時在廣東從化監獄服刑的鄧棨然,預料即將刑滿出獄,之後會被遣送回港,移交香港警方。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區域法院本周三(23日)將展開聆訊,處理鄧棨然的「依令緝捕歸案」程序。
根據司法機構網頁,區域法院將於本周三下午2時半,在法官高勁修席前處理鄧棨然的案件,預料需時15分鐘。
12名逃犯2020年涉嫌偷渡離港,在內地水域被捕。12人分別為李宇軒、張俊富、張銘裕、李子賢、郭子麟、鄭子豪、廖子文、黃偉然、鄧棨然、嚴文謙、黃臨福及喬映瑜,犯案時年齡介乎16歲至31歲。
各人於同年12月底,在深圳被依法判刑,其中鄧棨然及喬映瑜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分別判囚3年及2年,偷越邊境罪成的李宇軒等8人判監7個月。未成年的廖子文及黃臨福不獲起訴,被移交回港。庭審披露,鄧棨然及喬映瑜在準備偷渡前期已與「上家」商議偷渡計劃,並被安排組織策劃偷渡。鄧棨然負責購買及駕駛偷渡快艇,並獲安排學習基本駕駛快艇的技能,而喬映瑜則負責與其他涉案人員聯絡。
現時,除鄧棨然以外的全部被告已在內地服刑完畢,回港後已就妨礙司法公正罪以及各自在港原本所涉的案件受審。
(點新聞記者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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