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貢鯨殞|「追鯨」須守則 世界多地嚴禁靠近鯨魚

【點新聞報道】本月13日,有市民於西貢水域目擊一條鯨魚在水中暢游,引爆全城「追鯨」熱潮。惟今日(31日)上午警方接報指牛尾洲以南海域發現鯨魚屍體,懷疑是近期頻繁被打卡滋擾的鯨魚。

鯨是海洋哺乳動物,使用肺呼吸,因此被認為是海洋生態的指標生物。翻查資料,其實多個國家或地區都在致力保護當地鯨魚品種免受傷害。

北大西洋露脊鯨是一種瀕臨滅絕的物種,受到嚴格保護。在美國,根據聯邦海洋員工保護法和瀕危物種法,人們被禁止接近這些鯨魚,如果違反規定,將面臨高額罰款、監禁和船隻沒收等嚴厲懲罰。

在加拿大,鯨魚保護法禁止船隻靠近鯨魚,違者罰款可高達25萬加元。根據規定,任何接近海洋哺乳動物的人都必須保持至少100米的距離,包括鯨魚、海豚和鼠海豚。對於正在休息或有幼崽的鯨魚、海豚和鼠海豚,要保持至少200米的距離;至於瀕臨滅絕的虎鯨,更必須與牠們保持400米的距離。

根據規定,任何接近鯨魚的人都必須跟牠們保持至少100米的距離。(網站圖片)

在澳洲亦有法律保護鯨魚。根據規定,任何接近鯨魚的人都必須跟牠們保持至少100米的距離。當有幼崽在場時,要保持更遠的距離。

至於本港,所有鯨豚動物均受《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保護,不負責任的觀鯨行為可能構成故意干擾受保護野生動物罪,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年及罰款10萬元

此外,漁護署列出11項觀豚活動守則:

1. 以緩慢穩定的速度前進或停船,不可突然改變航向,船速不可超過10海里;

2. 每次只可有一艘觀鯨船,在鯨魚500米範圍內觀賞;

3. 當鯨魚在船的正前方100米以內,船隻應減速或停船,以免產生浪花,對其造成騷擾;

4. 不可向鯨魚迎面前進,只以斜角靠近;

5. 不可在鯨魚附近「開倒車」;

6. 不可追逐或穿越鯨魚游泳的路線;不可分開鯨魚母子或群體;不可迫趕鯨魚游往船隻、魚網及岸邊淺水處;

7. 不可試圖接觸、餵飼鯨魚或與之游泳;

8. 不可拋掉垃圾,不可棄置任何燃料及污染物;

9. 尊重鯨魚,讓牠們自行游近或離開船隻。如找到一群難以觀察的鯨魚,不要騷擾牠們;

10. 觀鯨時,應以低速與鯨魚並行;

11. 如觀察跟隨着雙拖船的鯨魚,請注意:觀鯨船應緩慢地改變方向,並隨着拖網末端的浮標行駛;當拖網漁船收網後,不可即時加速離開,應確定鯨魚散去後,才小心地以低速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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