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本月13日,有市民於西貢水域目擊一條鯨魚在水中暢游,及後出海的市民拍攝到鯨魚背部有傷痕,世界自然基金會估計,傷口是由螺旋槳等利器造成,比幾日前觀察擴大。漁護署今日(26日)強烈勸喻市民不要追蹤鯨魚。
漁護署發言人呼籲,市民不要乘船出海觀看在糧船灣及牛尾海一帶水域出沒的疑似布氏鯨。署方已在鯨魚出沒的海域派員加強巡邏,並在西貢碼頭等地方作出不要出海觀鯨的勸喻,以及提醒市民在水上發現鯨魚出沒時,必須保持距離,並減慢船速,及留意個人安全,以免發生意外。
發言人說,所有鯨豚動物均受《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保護,不負責任的觀鯨行為可能構成故意干擾受保護野生動物,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年及罰款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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