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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城者」炸彈案 1人判囚5年8個月3人判入教導所

【點新聞報道】本土極端團夥「光城者」涉嫌在香港不同地點策劃炸彈襲擊,多人被捕及起訴,其中主腦「連儂哥」何裕泓本月初在高等法院承認香港國安法下的「串謀恐怖活動罪」,5人承認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獲控方接納。高院法官李運騰今(25日)先處理其中4人的判刑。李官在聽取辯方求情後,判處其中1人監禁5年8個月,其餘3人則判處進入教導所。另兩名被告則押後9月27日再訊。

6名認罪被告是郭文希(20歲,女)、何裕泓(19歲,男)、歐文(21歲,男)、姓陳男生(17歲)、姓羅男生(17歲)及蘇穎貞(19歲,女)。何裕泓承認於2021年4月1日至7月5日,在香港組織、策劃或實施等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其餘被告則承認在同一時段,一同串謀及與其他人非法及惡意藉爆炸品導致爆炸。同一事件中,張昊揚(23歲,男)上月亦被起訴相同罪名。

今日原定聽取該6名認罪被告的求情及判刑,但法官決定將郭文希及何裕泓的案件押後至9月27日再提訊。其餘4人方面,法官判處歐文監禁5年8個月,較年輕的陳、羅及蘇則被判處進入教導所。

案情指,何裕泓與張昊揚是本案主腦,他們邀請了其他被告加入,計劃用TATP炸藥攻擊政府設施,其中目標包括觀塘及屯門裁判法院,目的是表達對政府不滿。他們租用彌敦道香港尚賓旅館作為製造炸彈的場所。同時,何裕泓聯絡他的中學科學教師,問對方如何製造TATP炸彈及如何儲存高濃度雙氧水,又透露自己放炸彈後,會離開香港前往台灣。各被告曾一起開會,討論計劃如何執行,亦曾到法院等目標放炸彈地點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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