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早前爆出虐童事件,至今共34名職員被起訴。其中一名五旬女職員於上月承認一項虐兒罪,案件押後至今日(3日)判刑,被告被判處監禁4星期。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指,不能排除被告的做法是為糾正事主的行為,但使用了錯誤方法,而且她在該處工作了約10年,認為須判處監禁式刑罰,在考慮到醫療報告指事主並無受嚴重傷害,以監禁6星期作量刑起點,並因其認罪再給予減刑。
涉案被告盧敏兒(54歲),承認於2021年12月19日在童樂居內虐待一名2歲男童。案情指,被告在案發當日,以右手打男童頭部使其跌倒在睡床,被告最終於去年2月28日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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