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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關後來港行乞增多?前兩月10人被捕8人持雙程證

兩地全面通關後,香港街頭行乞活動漸趨活躍。保安局今日(7日)表示,今年1月至3月1日,執法部門就行乞罪行拘捕10人,超出過去3年總和,其中8人是持雙程證的內地居民。而於2018至2022年,執法部門5年內共就相關罪行拘捕120人,其中2020年至2022年間或受疫情影響,3年僅共拘捕7人,當中2人為內地居民。

有立法會議員今日在特別財委會會議上作書面提問,指自兩地恢復通關後,隨即有內地「乞丐兵團」攻港,在多區進行乞討活動,引起市民關注,詢問有何方法遏止。保安局回覆表示,針對非香港居民在港進行行乞活動的情況,入境處會將執法部門通報的行乞者資料加入監察名單內,當有關人士日後再次入境香港時,入境處人員會將其截停並進行詳細訊問。倘若該人士未能符合一般的入境規定(例如是否持有與來港目的相符的有效簽證或簽注和有沒有任何已知的不良紀錄等),或入境處人員認為其訪港目的有可疑,有關人士將會被拒絕入境香港。

此外,入境處亦會將在港行乞而被定罪的內地人士名單,送交內地有關部門,供內地發證機關日後在審批有關人士的赴港申請時一併考慮。而其他執法部門會繼續留意本港的行乞活動並進行調查,包括相關活動有否涉及集團操控。

警方提醒,任何人在任何公眾地方乞取或收取施捨,均有可能觸犯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6A條。如屬第一或第二次定罪,可處罰款500元及監禁1個月;如屬第三次或其後定罪,可處罰款500元及監禁12個月。警方會繼續留意有關情況,如發現任何人士觸犯法例,會跟進調查。

(點新聞記者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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