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9日,大批示威者於金鐘一帶聚集,並與警方發生衝突。當中8人被當場拘捕,他們原本否認暴動罪,排期今日(27日)在區域法院審理。審訊前,全部被告改認罪,案件押後至4月17日判刑,期間全部被告還柙候判。
8名被告分別是何狄恒(20歲,學生)、霍文聰(21歲,學生)、黃梓傑(19歲,學生)、羅康傑(20歲,學生)、陳和睿(20歲,學生)、陳恩富(27歲,營業代表)、岑璟禎(19歲,學生)及賴駒馳(19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19年9月29日金鐘道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明的人士參與暴動。陳和睿及陳恩富另被指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可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此罪則獲批准存檔法庭,未經批准不可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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