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認前年金鐘暴動 押至下月判刑

5人承認暴動罪,還柙候判。(點新聞資料圖)

2019年7月1日,大批示威者於金鐘龍匯道及演藝道交界一帶聚集,並與警方發生衝突,當中5名男子今日(23日)在區域法庭承認暴動罪。案件押後至4月17日判刑,5名被告還柙候判,部分被告索取教導所及勞教中心報告。

庭上播放片段顯示,被告黎穎豪在人群中持傘前行,而身旁有男子推着黎往前,法官李慶年斥責有暴力勇武派將年輕人推向暴動前線。

被告黎穎豪(20歲,學生)、陳景行(21歲,學生)、陳俊僑(21歲,遊戲中心職員)、黃家祈(30歲,室內設計師)及何宇軒(29歲,廚師),被控於2019年7月1日在灣仔演藝道、分域碼頭街、龍匯道及龍合街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黎另被控1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指他於同日同地保管或控制1個槌子;該罪獲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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