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2月1日)在九龍區拘捕一名29歲的建築工程公司男東主,他涉與兩名顧客就裝修工程進度及款項發生糾紛後,在顧客住所附近張貼「起底」街招追討款項,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規定。
公署調查顯示,其中一名事主於去年3月委託被捕人士的建築工程公司,為其與另一事主的住宅單位進行裝修工程。其後於去年7月,雙方就工程進度及裝修款項出現糾紛,不久,有人在該單位所處大廈附近多處張貼街招,向2名事主追討有關工程所欠費用。街招上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2名事主的中文姓氏、該單位的地址,以及2人被遮去眼睛的合照。
公署指,被捕人士涉嫌在未經兩名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兩人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被捕人士現獲准保釋,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並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市民在披露他人的個人資料前,都要三思,以免觸犯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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