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落實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設於香港

立法會通過修例草案,落實在港設立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點新聞資料圖)

立法會今日(7日)通過《2022年國際組織(特權及豁免權)(修訂)條例草案》,落實在港設立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並計劃於明年起開展及組織《建立國際調解院公約》的談判及相關籌備工作。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二讀辯論時表示,國際調解院的成立,將為國際爭議提供友好、靈活、經濟、高效的調解服務,並鞏固香港特區在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和《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中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

今次修訂草案內容,以使任何關涉國際組織的成立的機構(以及與該等機構相關的人)在外交部與香港特區政府之間訂立的書面安排下的特權及豁免權,亦可藉刊憲賦予法律效力在香港落實。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將被視為此等關涉國際組織成立的機構。

為落實國家與多國簽署的《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聯合聲明》,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年10月代表香港特區政府與外交部簽署《關於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的安排》,當中有關籌備辦公室的地位,以及籌備辦公室、其人員及參與協定談判代表的特權及豁免權等的有關規定,需要按香港法律被賦予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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