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樊哲旭 丁一寧
近日來,香港生活已回復正常,香港又重新回到了世界的舞台,國際活動與國際會議都陸續地回到香港。11月7日,香港法律周開幕,特首李家超在開幕禮透過視頻致辭提到「在國家支持下,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將會在港成立」。國際調解院是為國際上政府與政府之間的爭議,提供具經濟及有效的調解服務。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預計將於明年起,組織開展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談判。
為什麽要設立國際調解院
近年來,國際社會對調解的需求日益增加,但目前,國際上還沒有專司調解的政府間國際組織。現有爭端解決機構主要通過訴訟、仲裁等解決,一般僅將調解作為輔助或前置手段,這未能滿足國際社會日益增長的對調解的需求。為順應國際調解發展態勢和需求,中方與持相近理念的國家起草並達成了《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聯合聲明》,決定共同發起建立國際調解院,專門提供調解服務,為各類國際爭端提供友好、靈活、經濟、便捷的解決方案。
國際調解院將是一個由各方共同協商建立的、以條約為基礎的政府間國際組織,致力於以和平友好的方式解決爭議、處理分歧,是對現有機構和爭端解決方式的有益補充,也將為和平解決國際爭端提供一個新平台。國際調解院的成員將保持開放性和包容性來對待國際爭議問題。
埃塞俄比亞大壩爭議奠定國際調解院的成立
設置國際調解院的最初想法,來源於埃塞俄比亞欲修壩於青尼羅河源頭產生的國際爭議。
事發在2011年,當時的埃塞俄比亞總統梅來斯提出,要在與蘇丹接壤的青尼羅河源頭興建復興大壩,並於2011年4月2日正式奠基修建。然而,這個計劃從一開始就遭到幾乎所有埃塞俄比亞鄰國的反對。埃及、蘇丹等國擔心,埃塞俄比亞在上游建復興大壩,將減少下游的水量,進而會嚴重影響下游國家的生態環境。7月8日,聯合國安理會就此爭端召開公開會議。三國反覆討論,到2015年3月,三國達成《原則宣言》,大壩動工興建。2020年7月,復興大壩開始了第一階段總計4.9億立方米的蓄水。
後來埃塞俄比亞推進下一階段大壩建設,爭端再起。到2021年3月2日,蘇丹和埃及發表聯合聲明,提議建立由聯合國、歐盟、美國以及非洲聯盟組成的四方調解機制。但埃塞俄比亞拒絕將復興大壩爭端國際化,相信在非洲聯盟主導下能達成雙贏的結果。三方爭持不下,2021年同年7月8日,安理會就此爭端召開公開會議。
事件引發了不少國家建設國際仲裁機制的構想,中國和蘇丹討論了關於國際爭端解決等問題。到今年10月27日,中國和蘇丹代表在蘇丹首都喀土穆,簽署《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聯合聲明》。
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將落地香港的原因
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之所以會設立在香港,是考慮到香港優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營商環境,特別是香港的法律體系成熟,在提供法律服務包括調解方面優勢獨特。籌備辦公室設在香港將有助於國際調解院的籌備、未來運作及推廣。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我們對在香港特區設立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深表歡迎。這體現了國家大力支持香港在一國兩制下保持獨特地位,亦標誌着簽署《聯合聲明》的國家對籌備辦公室設於香港特區投下信任一票。我們相信這將加強香港特區作為國家「十四五」規劃及《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下的亞太地區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
大律師丁煌認為,香港具有健全的司法體系,且是世界上唯一擁有真正英漢雙語普通法體系的司法管轄區,這與世界許多經濟體的法律體系相同,加上香港擁有背靠祖國、面向世界的獨特地理優勢,可以扮演聯通內地與世界「超級中介人」的角色,相信這些都是多國選擇在香港設立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的原因。他又指出,這充分證明香港的法治得到世界認可,同時還顯示出外國對於粵港澳大灣區的展望,以及「一帶一路」倡議前景的信心,並希望通過香港進入經濟騰飛的內地市場發展。
國際調解院與其他國際爭端糾紛解決組織的比較
有人認為,國際調解院是對標荷蘭的海牙國際仲裁庭。不過,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江雨就認為,國際調解院定位應該更接近於新加坡國際商事法庭(SICC),以調解國際商業糾紛為主,是中國參與建設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的國際大潮、在這個領域增強自身話語權的舉措。
王江雨指出,新加坡是這股浪潮的「領頭羊」,迎頭趕上香港這個曾是亞洲頭號仲裁中心。而成立國際調解院,是強化香港作為國際糾紛解決中心的地位。
大家可以設想,未來有東西方兩個世界,在東方世界,在「一國」之內,香港是實行普通法的另一制。香港設立具規模的國際仲裁中心,和中國志同道合的國家出現爭議時,就不用跑到西方世界去仲裁。所以香港在國際仲裁方面的獨特地位,不容小覷。
首個專司調解的政府間國際組織機具歷史意義
在日內瓦國際爭端解決機構專家調解員高俊看來,在香港設立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非常具有戰略意義。「首先調解院是基於中國和一些有共同理念的國家達成的國際條約形成,這一點對於一個大國在國際上展示影響力和話語權,及時提供爭議的解決機制,是實力的體現。」
「由於香港長期受英美法的影響,具有完整的獨立司法體系,這是一個競爭優勢。通過國際條約在香港設立國際調解院,其實是為國際訴訟仲裁之外提供一個爭議解決的選擇性的方式,至少可以輻射亞洲地區,甚至能夠吸引國際各方來選擇香港作為調解中心,這必將加強香港的國際地位,更可以依靠它的司法公信力來解決大灣區發生的爭議,具有歷史意義。」高俊說。
香港青年律師吳瑋認為,辦公室的成立會讓香港更快地建設「十四五」規劃中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通過調解來解決國際商事糾紛是一個大趨勢。國家發起、將在香港落地的國際調解院,是國際上首個專司調解的政府間國際組織,相比國際上其他非政府機構公信力更強、成員參與積極性更強。」吳瑋稱。
國際調解院為香港本地年輕人提供新機遇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律師陳曉峰表示,多國發起建立國際調解院,並決定在香港設立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是世界多國對香港及中國司法的肯定,同時也是繼國家「十四五」規劃支持香港建設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後,又一個「大禮」。現時世界上沒有一個跨國國際調解院,許多國家之間的爭議難以解決,在香港設立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不但讓世界上的爭議出現解決的機構,為世界和平作出巨大貢獻,同時為香港的年輕調解員提供了機遇,相信未來會有更多青年投入該行業,積極參與,為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