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中旬,非法佔據理工大學的黑暴分子被警方包圍在校園內。同時,大批暴徒在各區發起衝擊,意圖「圍魏救趙」分散警力,「營救」同黨。警方在佐敦一帶拘捕多名男女,當中8男女被控暴動、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今日(28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監44至56個月。
法官練錦鴻判刑時表示,雖然大部分被告年輕、無案底,明白判刑對他們和家人造成極大影響,但年輕只是一個階段,無案底是應有之義,判刑需有阻嚇性。
8名今天面對判刑的被告依次是21歲學生張永尚、24歲學生林阡晴、22歲實習生廖康良、63歲項目經理李屏樂、28歲項目經理易卓邦、25歲無業李家維、22歲學生潘永杰及23歲運輸工區海峰。
他們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8日,在加士居道與佐敦道之間的彌敦道一帶參與暴動。廖康良另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用途的工具罪,指他管有一把錘;李屏樂則另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管有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其中區海峰承認控罪,區另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指他管有一包金屬索帶,該罪則於法庭存檔。
張永尚被判囚56個月、林阡晴被判囚56個月、廖康良被判囚50個月、李屏樂被判囚50個月、易卓邦被判囚50個月、李家維被判囚50個月、潘永杰被判囚48個月及區海峰被判囚4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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