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今日(26日)三讀通過《內地民商事判決(相互強制執行)條例草案》,容許內地與香港兩地民商事案件判決互認,以實施香港特區政府與最高人民法院於2019年1月18日簽訂的《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
立法會議員陳曼琪認為,條例草案背後承載着兩地融合的精神及渴求,惟無論是律政司或司法機構,現時皆未與內地對應單位建立起直接的制度性溝通渠道。就此,陳曼琪提出數項建議,希望律政司能加以考慮。陳曼琪建議香港律政司和司法機構應與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更高層次協作,在各自系統中設立專責部門,依託先進的互聯網平台,建立主動案件通報機制。當一地法院收到涉及對方管轄權的案件時,需主動向對方法院通報,並審查該案件是否已在己方管轄區起訴。對方法院在收到通報後,亦需妥善考慮是否受理重複管轄的案件,以保障當事人的起訴權利和避免重覆起訴。
陳曼琪表示,除落實《執行判決安排》外,香港需與內地進一步完善司法互助配套。她亦建議香港司法機構借鑒內地經驗,搭建司法互助合作網絡平台。在之前司法互助協議的基礎上,將跨境委託取證、送達,以至申請保全、認可和執行判決等訴訟環節,都轉移至網絡平台上進行。
陳曼琪希望政府不要以為在條例草案通過後就「目標達到」,以大安主義心態認為司法互助措施能理所當然運作暢順。當局實在有需要認真跟進配套,將司法互助的政策落實到位。陳曼琪續指,作為全國人大代表,她已將相關意見向最高人民法院反映,並得到非常積極和正面的答覆,期待香港律政司司長與最高人民法院盡快緊密安排落實與時代相適應的法律科技配套。
陳曼琪建議當局應該多以「懶人包」,又或「資訊圖表」的方式進行解說。特區政府亦可藉此機會,讓市民體會到司法互助背後所承載的國家精神,令大眾意識到香港的確朝着融入國家發局方向前進,將條例的政策內容說成有感情、有温度、活生生的實證。最後,陳曼琪希望條例草案最終能夠三讀通過,以發揮香港作為國家唯一一個執行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優勢,回應國家對香港融入國家發展的期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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