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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無視租管條例惹眾怒 劏房戶團體請願地監局加強監督

團體請願地監局監管地產中介違規行為。(點新聞記者嚴璐瑶攝)

由觀塘、葵涌及荃灣區的街坊代表組成的民間監察政府推行租管條例團體於今日(21日)到地監局請願,反映有地產中介在條例實施後未有依例執行,無視業主濫收水電費及其他雜費等,部分中介亦未有使用差估署提供的「標準租約」及打釐印,甚至未有租约等。

有租客反映地產中介帶頭違反法例,霸凌租客。租客代表指,中介與租客簽訂書面租約時需收取額外費用,例如在每次續約時地產中介均要求收取100元才能換取書面合約。事實上,條例訂明業主不得向租客濫收雜費,地產中介此舉或有機會違反租務管制條例,但現時條例對象主要為業主,難以監管中介的行為。

地監局代表接受意見信。(點新聞記者嚴璐瑶攝)

現時條例要求業主負責為劏房租賃打釐印,惟有租客要求中介協助向業主要求打釐印時,往往遭到直接拒絕,更有中介表示過往租約均不會為租客打釐印。更有地產中介恐嚇及欺騙租客,聲稱條例要求租客與業主各自繳付一半釐印費用,以此勸退租客「節省金錢、不好搞事」。團體指,中介的霸凌行為不受租務管制條例規管,促請地監局監管地產中介操守行為,針對租務管制法例增加培訓。

此外,不少租客反映租管條例實施後,水電費用濫收情況未有改善。水務署明確表明每立方水收費高於11.97元屬濫收,而不少劏房戶在簽租約時獲中介告知,水費收取15至16元每立方米是「劏房公價」。

團體又質疑地監局監督不力,指該局自條例生效後僅推出過一份執業通告,令業主、地產代理、二房東等在內的出租人輕視,紀律操守成疑。

(點新聞記者嚴璐瑶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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