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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慧說法|虐兒絕非別人家事 強制呈報 幫幫孩子

文/鄭久慧

日前的「大角咀殺嬰案」轟動全城,僅3個月大的男嬰全身傷痕,昏迷不醒,送院不治!虐兒案一宗都嫌多,但近年卻頻頻發生,甚至要幼童被虐致死才被揭發!社會各界如何能做到以兒童的福祉先行,救得一個得一個,避免不可挽回的遺憾呢?

一、虐兒年幼化不容忽視

香港保護兒童最弱的一環就在嬰幼兒階段,很多嬰孩尚未能說話,無力保護自己,更不能反抗施虐者。幼兒僅僅接觸親人,因為未到學齡,受虐後亦無法得到學校師長的支援。調查顯示從2013年至16年期間,本港6歲以下的虐兒個案佔整體虐兒個案總數由18%激增至30%,數字非常令人擔憂!嬰幼兒的父母不少均為年輕人,年輕人本身較衝動,情緒波動較大,經濟能力亦不穩,還要照顧時常哭鬧的幼兒,難免一時「火遮眼下重手」。再加上近20年來,香港年輕人婚後小家庭獨居情況普遍,未必有長輩或外傭幫忙充當幼兒照顧者,故此嬰孩受虐機率日趨上升。

二、幼稚園私立性質難助幼童

全港幼稚園全屬私營性質,現有的「缺課上報機制」不利幼兒,教育局規定,中小學學生缺課7日須上報教育局,而幼稚園則缺課30日才需要上報。即使幼稚園上報,教育局並不會跟進虐兒,僅將缺課資料用作計算學費津貼。

同時,幼稚園的私立性質令辦學質素良莠不齊,倚靠幼稚園判斷是否虐兒,並不可靠。若剛好有幼師或校長受過虐兒知識的相關訓練,而幼稚園上屬有辦學團體提供指引及協助,那就好辦;如果沒有,受虐幼童或只能聽天由命。

虐兒屬於幼稚園危機匯報機制的一種,然而在出生率年年下降,幼稚園收生不足的情況下,私立的幼稚園難免有匯報虐兒的「惰性」。幼兒滿身傷痕,校方當然一定會報警處理,然而,若家長並無虐兒前科,或者學生身上只是出現一兩條「藤條痕」,或者「淤咗少少」,又應該怎麼處理?更隱晦的虐兒個案,可能只是孩子呈現長期被疏忽照顧的跡象,例如瘦弱營養不良、常常肚子餓、情緒出現反常、少笑容、走路不穩、驚恐甚至抗拒與人親近。遇到這類個案,幼稚園更是很難拿捏是否需要即時上報。

幼稚園的危機處理同樣面對制約,舉例若幼童意外受傷,幼稚園可以馬上送孩子去醫院而不需要先聯絡家長,因為學期開始時,家長一般都簽署授權,讓幼稚園行使緊急救助兒童的權力。然而,一旦懷疑幼童被虐,幼稚園卻難以在未獲授權的情況下,送孩子到醫院驗傷。若幼稚園聯絡家長了解情況,據資深校長透露,聯絡不上家長是家常便飯。同時幼兒身體情況變化大,有時出紅疹前皮膚亦會呈現淤紅,看來像被打,令幼師傾向「睇多兩日」。故此,雖然幼稚園是幼兒最常去的場所,卻堪稱「香港保護兒童的孤島」。

另一方面,為顧及面子問題,幼稚園或傾向於「隱惡揚善」,若因揭發虐兒個案而令幼稚園的大名出現在報章上,記者蜂擁而至,經年累月報道,無疑是負面宣傳。

三、社工外判制增加揭發虐兒難度

以上種種顯示,幼稚園明顯需要駐校社工幫忙辨識被虐兒童,提供及時支援。然而2018年前,除非辦學團體自行聘請社工,一般幼稚園是沒有社工的。2018年初,香港發生駭人的5歲女童臨臨被虐待致死案件,法醫驗屍共發現133處新舊傷痕,慘不忍睹!處理此案的探員形容為「香港開埠以來最嚴重的虐兒案」,同月亦有不少虐兒或者疏忽照顧致死的個案。2021年4月,虐殺臨臨的親生父親及繼母在高院被判謀殺罪名成立,判囚終身。而臨臨生前所在幼稚園并沒有校長或社工提早發現臨臨被虐待及疏忽照顧。

為及早識別及支援有需要的學前兒童及其家庭,政府終於在2018下半年推出先導計劃,分階段為資助學前單位的兒童及其家庭提供社工服務。社署資料顯示,現有41個非政府機構,共57隊社工隊為全港736間參與「學前單位社工服務」的學前單位提供服務。「學前單位」 包括資助幼兒中心、幼稚園及幼稚園暨幼兒中心。但57隊社工服務736間學前單位,平均每隊社工要服務約13個單位,資源明顯非常緊張,孩子們真的能得到幫助嗎?

此外,從2018-2019年度開始,政府亦向公營小學增撥資源,落實「一校一社工」政策,更於翌年,在全港460多間中學實行「一校兩社工」,協助有需要的學生。然而「社工外判制」帶來新的隱憂。

虐兒有兩種,一種顯性,明顯遭受嚴重虐待,皮破血流,須馬上報警落口供,送院驗傷治理,現時社會普遍揭發的都是這種顯性個案。而「隱性個案」,則是孩子身邊的師長及社工初時感覺到不妥,需要一連串資料收集,與孩子建立關係,上門探訪,了解家庭背景,慢慢弄清楚虐兒的詳情,搜證足夠,才能呈報上社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

在小學範疇,即使做到「一校一社工」,仍是一名社工服務數以百計學生,故此一般只能靠老師通報疑似虐兒個案。若為「隱性個案」,須知施虐者一般是孩子的至親,社工需要較長時間與孩子建立關係,獲得信任,才能了解被虐情況,這個過程往往數以月計,甚至經年。但現時學校外判社工制度,往往短至「一年期」,明年就不是同一間機構同一個社工跟進,剛與孩子產生信任感,馬上就要說再見,這明顯不符合人本服務的原則。故此政府應取消年年投標,拉長項目的合約期,同時確保社工記錄的檔案能夠長期保存,讓下一手妥善跟進。

強制呈報系統是否可行

每名兒童都應受到保護,免受傷害或虐待,然而2006年港大調查顯示,全港虐兒個案僅百分之一被揭發。去年爆出香港保護兒童會「童樂居」事件,逾半院舍職員涉虐兒被捕,全城震怒!

上屆政府於2021年發表《施政報告》,決定推展強制舉報虐待兒童個案機制的立法工作,預料明年勞福局將向立法會提交法案。而去年,法律改革委員會「導致或任由兒童或易受傷害成年人死亡個案」小組亦建議設立「沒有保護罪」,此建議要求對受害兒童有照顧責任的人,例如同一屋簷下的同住者或者學校師長,一旦發現有虐兒情況,須即時呈報,才可排除刑責。否則一旦受害兒童遭到嚴重傷害,無通報者可被判處最高刑罰15年;若受害兒童死亡,無通報者最高可能招致20年的牢獄之災。

現時全球已有62個國家及地區立法禁止體罰兒童,但立法有深淺。參看外國例子,亦非每個國家都要求一般普通人強制呈報虐兒個案,而只要求提供專業服務的人員須呈報,包括學校師長、醫護、社工、院舍照顧者、幼兒看護者等。因為這些人員具備知識進行虐兒判斷,故此應為瞞報負上刑責。

然而,所謂強制呈報,並非任意而為之,均須時間及資源來收集虐兒資料,上報者需要足夠證據才能令呈報成立,上報獲得受理。而上報後,調查人員進一步跟進時,仍需要大量資源去分析及處理證據。故此,應建立一個穩固強大的支援系統去處理這些呈報,並設立個案管理制度用以劃分個案類別,及時跟進高風險個案。早一日立案幫助受虐兒童,孩子就會多一份生機!

五、兒童死亡個案檢討給我們的啟示

最新公布的虐兒分析數據,來自2021年11月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所發表的第五份報告。報告分析2016-2018年期間共259名18歲以下兒童的死亡個案,其中約100人死於非自然因素,包括7名兒童遭受襲擊而喪生,其中5人被他們的父母襲擊致死!檢討委員會就此提出多達14項建議,除了及早識別和介入高危隱蔽家庭、推廣鄰里互助及加強跨部門的協作外,更希望加強兒童教育,鼓勵孩子在目睹其家人、照顧者有吸毒行為或精神問題時,立即尋求協助。

這些基於真實案例的建議無疑啟發了我們,告訴我們「強制呈報系統」背後的支援及協調工作應怎麼做。舉一個跨部門溝通協調的例子:學校發現學生受虐的表象,卻礙於私隱或家長不合作,無法獲知更多家長的背景資料,而警方可能有家長的案底或濫藥吸毒紀錄,或者醫管局方面有家長的病例,例如精神科病史。另一方面,這個家庭可能就是社會福利署或社福機構正在跟進的個案,可查閱背景資料的檔案。故此,跨部門間需要一個溝通平台作橋樑,分享虐兒家庭的背景資料,還需要專業的法律團隊,理順溝通中可以披露資料的程度,以尊重個人私隱。

六、以預防為主軸的防止虐兒政策

虐兒絕不是「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亦絕不是「別人教仔別多管閒事」。應培養港人重視兒童的福祉,以零容忍的態度、以杜絕風化案的心態去杜絕虐兒事件!英諺有云:「It takes a village to raise a child.」每一個普羅市民都能出一分力,例如乘搭電梯或者外出用膳,在這些能較長時間近距離觀察陌生兒童的時候,一旦察覺孩子有異樣,就應舉報。

事實上,舉報虐兒已經太遲,應從源頭開始預防虐兒。首先,全民齊預防,鄰里守望相助,互相支援,減少家庭壓力的同時,自然能減少虐兒的可能性;其次,集中支援高危家庭,特別是高危的隱蔽家庭,不要沒事發生就漠視這些家庭,應主動關懷;第三,在辨識出虐兒家庭後,應提供跨部門支援,持續跟進,有一必有再,虐兒事件一般會重複發生。

七、兒童事務委員會必須動起來!

2018年1月,5歲女童臨臨被虐致死事件發生後,香港全民聚焦虐兒議題。社會各界普遍對該年6月1日成立的兒童事務委員會寄予殷切厚望,甚至有媒體在委員會開會前以「兒童事務委員會或討論設立強制舉報虐兒機制的建議」為題報道。

而筆者翻查紀錄,兒童事務委員會成立4年來,開了13次會議,似乎僅在首次、第3次、第4次、第8次會議略提及保護兒童議題。直到2021年法改委發表虐兒新罪行的立法建議及「童樂居」事件被揭發後,兒童事務委員會才積極起來,在2021年4月舉辦第一次有關虐待兒童主題的網上交流會,並在其後的4次會議着重討論虐兒課題。

奈何要有效防止虐兒,絕非「紙上談兵」,需要更貼地實幹的措施。早在2018年臨臨去世後,就有關注兒童權益的社福機構在媒體疾呼:「社署出的指引多達300多頁,其中關於教育服務一欄已非常複雜,要求校方熟讀。其中列出不同指標,涉及兒童身體狀況、精神背景、家庭背景,甚至家人的成長歷史。試問學校怎會知道這麼多?」

四年後的今天,筆者翻查社署網頁,《保護兒童免受虐待—多專業合作程序指引》的「主要程序」共178頁,「附件」共181頁,合共359頁,似乎太長,研究消化需時,應提供簡化版本。須知挽救生命應一步到位,任何形式的延遲,只會造成不可挽回的遺憾。

臨臨慘死4年後的今天,香港遠離虐兒陰影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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