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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追蹤|大角咀再爆虐兒謀殺 「生仔考牌」不如法律堵漏

大角咀今晨(13日)發生嬰兒死亡事件。警方指,凌晨1時54分接獲一名男子報案,指一名3個月大男嬰在其博文街21號富貴大廈西座的住所昏迷,救護員到場將男嬰送往廣華醫院搶救,惟於凌晨3時08分證實死亡。警方指男嬰身上有瘀傷和水泡,暫列為虐兒案處理。旺角警區重案組第一隊接手調查後,以涉嫌謀殺拘捕一名35歲葉姓男子及一名24歲林姓女子,二人為夫婦關係,而被捕葉姓男子即為報案人。

警方今日(13)中午交代大角咀男嬰死亡事件。(圖為警方記者會截圖)

男嬰身上有多處瘀傷灼傷 均屬新傷痕

旺角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署理警司趙炳輝交代案情指,法醫經初步檢驗,發現男嬰右額角近眼角位置有4處瘀傷,大約1厘米;而身上多處包括左前臂、左小腿、右大腿及右腳背亦發現灼傷,範圍大約1至8厘米,初步確認均屬新傷痕。法醫認為傷痕可疑,惟未能確認嬰兒死因,仍有待進一步解剖。

在談到男嬰身上灼傷傷痕是由何物造成時,趙炳輝表示,暫未確定男嬰身上灼傷傷痕是由何物造成,初步看不似煙頭所致,可能是由熱水或發熱電器所致,「熱水爐都唔出奇」。警方在單位內檢走包括照顧男嬰的工具、其衣物、食物及發熱的家居用品等證物作進一步調查。

警方會循「謀殺」等方向調查 男嬰生母因經濟問題將嬰兒交予被捕夫婦照顧

警方表示,由於事發時只有被捕夫婦在單位內,警方遂以謀殺罪拘捕二人,現正被扣留調查。被捕夫婦是否有精神病記錄、有否吸毒記錄、謀殺動機、及男嬰傷勢是否由二人造成等,都仍在調查中。趙炳輝表示,警方會循「謀殺」、「疏忽照顧兒童」及「虐待兒童」三個方向調查。另外,被捕夫婦育有一名9個月大男嬰,但未見有處理不善或受傷。

警方通報顯示,已聯絡到嬰兒生母,初步調查發現男嬰的生母因經濟問題,上月(7月)底將嬰兒交予被捕夫婦託管照顧。生母與女被捕人為朋友關係,二人相識數年。被捕男女二人在涉事單位已居住約兩年,單位約150呎大,「稍為凌亂」。據了解,被捕男子從事物流業,而被捕女子則無業。鄰居則透露,偶爾聽到單位內有嬰兒哭喊聲。

去年本港有1,367宗虐兒新呈報 較2020年升逾45%

根據社會福利署2021年《保護兒童資料系統統計報告》顯示,2021年有1,367宗虐兒新呈報,比2020年急升45%,當中以身體傷害/虐待類別佔最多,達43.4%,其次為性侵害,佔32.8%,而疏忽照顧佔20.1%。

社會福利署2021年《保護兒童資料系統統計報告》(圖為報告截圖)

點新聞梳理近年來多宗轟動全城的虐兒案,發現案情多觸目驚心:

2022年6月 男子持衣架打兒子 不理孩子求饒

2022年6月2日,社會福利署向警方報案稱,網上流傳的一條視頻片段顯示,一名男子在一住宅單位內,用懷疑為膠衣架的物品襲擊一名男童的手及背部,並喝斥男童「企喺度」,男童受驚大哭並求饒,然而男子並未停止毆打男童,繼而拉扯男童頭髮。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經初步調查後,6月7日以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拘捕一名31歲男子,而視頻中的4歲男童,則為男子的兒子。

2022年6月,網絡上流出一段視頻,視頻中男子持膠衣架打男童手及背。(圖為網絡截圖)

拍下視頻的正是男童的母親,之所以視頻片段會流出是因為母親聲稱只是將視頻「分享給朋友」。

男子之後被控「故意襲擊兒童導致兒童受到身體傷害罪」。2022年8月4日,男子在屯門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黃國輝將案件押後至8月18日判刑,以待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懲教署看管。

2021年「童樂居」虐兒案:閉路電視揭發多達407件疑似虐兒事件

2021年12月17日,香港保護兒童會院舍「童樂居」附近有居民目擊有人在「童樂居」操場虐兒,後拍下視頻片段匿名投訴。社署報警後,警方展開調查,一周內即拘捕20人。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去年被揭發多名職員涉及虐兒惡行。(點新聞資料圖)

除了被附近居民拍下,並投訴有職員在操場掌摑兒童之外,還有更多閉路電視片段記錄了「童樂居」職員的虐兒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有職員擊打女童心口;有職員用腳大力踩踏兒童下身;有職員揪住孩子耳朵,逼迫其躺下;有職員提着兒童衣領扔在墊子上。

警方翻查該處所的閉路電視片段,揭發多達407件疑似虐兒事件。而直至2022年6月,先後累計有34名「童樂居」職員被起訴後被控以14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名,1人認罪。

而更讓人感到難過與震驚的是,香港保護兒童會院舍「童樂居」是本港唯二的兩家非牟利留宿育嬰園之一,另一間為保良局嬰兒組。本港提供非牟利留宿的育嬰園,名額合共僅百餘個,所有入住個案都需經轉介。據「童樂居」資料顯示,居住在這裏的主要為0至3歲的嬰幼兒,包括棄嬰、孤兒、經法庭轉介,或來自有問題的家庭,共有104名嬰幼兒接受託管。

原本已經是身世可憐的孩子才會被送往「童樂居」,小小的他們居然都無法在掛着「保護兒童會」的牌子下受到最基本的保護,令人痛心。

2018年屯門5歲女童謀殺案

2018年1月6日,居住在屯門的五歲女童臨臨表示身體不舒服,午膳時其生父發現她全身冰凍昏迷不醒,於是報警,救護員到場發現她已經沒有脈搏和呼吸。女童離世時,身上滿布由籐條、剪刀及拖鞋造成的傷痕,多達133處,部份傷口甚至腐爛,警方懷疑她生前曾遭虐待,遂拘捕了女童的親父及繼母。之後,警方將女童8歲的胞兄及7歲的繼姊由救護車送往屯門醫院檢查,發現胞兄也有嚴重營養不良,及身上有多處傷痕,疑似也遭受虐待。在警誡下親父承認用藤條打過女童。

事件轟動一時、觸動全城,此案更被有份參與調查的新界北總區重案組警員形容為「香港開埠以來最嚴重的虐兒案」。本案調查經過曲折,警方調查發現,不僅女童的生父和繼母有涉案,繼外婆都有份參與施虐。

2021年3月3日案件在香港高等法院開審,主控官在開案陳辭時透露,臨臨兩兄妹隨父的生活猶如煉獄,經常遭虐打,並要兄妹二人吃剩飯,嚴寒天氣下亦只能睡地板。兩童更被迫玩兩個名為「飛高高」及「扮超人」的「遊戲」,會被拋至天花板,或被捉着四肢搖晃。

在案件審理期間,控方向庭上呈上的證物中,包括一張女童臨臨在幼稚園所作的畫作,雖然不知內容,卻看似像血腥畫面。

控方向庭上呈上的證物中,亦包括一張女童臨臨畫作,雖然不知內容,卻看似像血腥畫面。(資料圖片)

2021年4月13日,臨臨親父陳海平及繼母黃曉彤被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終身。而繼外婆因2項疏忽照顧兒童罪成,判囚5年。三人分別提出上訴。2022年8月10日,高等法院上訴庭聽取陳詞後,駁回包括親父、繼母及繼外婆3人的上訴。

法官指出,死者生父及繼母長年以故意虐待及忽略死者及其兄長,且持續長時間及屬故意,駁回兩人定罪及刑罰上訴。而繼外婆曾多次協助照顧兩人並在同一居所生活,知道死者及兄長受虐而保持緘默,沒有作出任何行為阻止事件發生,判刑並非過重,駁回其刑期上訴。

屯門女童被虐殺案 法改會曾建立訂立「強制舉報機制」

根據社會福利署2021年公布的《保護兒童資料系統統計報告》,本港虐兒事件的發生地以地區分析,發生最多的三個區為:觀塘區、元朗區及屯門區。而虐兒事件施虐者,最多為受害兒童的家長,其次是同學、朋友和陌生人。

每當社會發生虐兒事件,本港各討論區都會戲謔,「生仔要考牌」。然而縱觀上述虐兒事件主角,除了有不負責任的父母、毫無人性的「父母友人」之外,明明應該已經是持牌上崗的社福機構兒童照顧人員,依然爆出虐兒醜聞。令人咋舌。讓每一個兒童都受到妥善照顧,不僅僅需要為人父母的愛心、耐心,需要社會認證的資質、牌照之外,法律也應當行多一步,為兒童築起更高更強硬的「保護屏障」。

屯門五歲女童被虐殺案發生後,港府檢討現行虐兒舉報制度,發現現有舉報機制純屬自願,於是參考澳洲等國家,考慮着手建立懷疑虐待及忽略兒童個案的強制舉報機制。2019年,立法會法律改革委員提議建議訂立一項「沒有保護罪」,即照顧者不舉報嚴重個案應負法律責任,並設強制舉報機制。

當局初步建議,舉報責任將涵蓋7類專業人士,即教師、醫生、護士、幼兒中心人員、受規管的醫療專業人員、社工及中醫。此類人士須就懷疑虐兒個案作出舉報,不履行責任則會面臨罰則,可能包括監禁。

前任行政長官在2021年《施政報告》中宣布,政府將會推展強制舉報虐待兒童個案機制的立法工作,目標是明年(2023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有關強制舉報虐待兒童個案機制的法案。而新政府則計劃今年第三季就強制舉報機制的實行細節,包括須承擔強制舉報責任的從業員、舉報門檻、舉報渠道及舉報人的保障等方面,再次諮詢相關界別的持份者,並在第四季向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匯報諮詢結果。

法官促請提高虐兒案最高刑罰

高等法院上訴庭法官在駁回屯門女童虐死案三名施虐者上訴時表示,本港目前對兒童受虐的刑期不足以反映刑責,《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7條「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所訂的最高刑罰是判處監禁10年。然而這並不足以反映虐兒案件中罪犯的刑責,刑罰未能反映罪行的嚴重性,認為有關法例應改革,應當提高罰則。律政司表示,會就此作出跟進。

(點新聞記者丁一寧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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