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樓價高踞不下,「納米盤」成風。政府由今年年初起,在住宅用地的賣地條款中,加入最低單位實用面積為26平方米(即約280平方呎)的要求,惟其不適用於資助出售房屋項目。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日(13日)書面回覆議員提問時表示,預測由本年度至2025/26年度,房委會共有2.45萬個居屋單位落成,當中350個是供一至二人居住的甲類單位,包括320個啟德啟欣苑單位,實用面積介乎約186至189平方呎,此外亦有30個位於同區較後期落成項目的單位,實用面積相若。
何永賢指,為迎合不同人數的家庭的需要,房委會興建的居屋單位有不同面積,一般來說,實用面積介乎大約270至450平方呎。視乎個別地盤的環境因素,例如位置、地形等,房委會亦會考慮設計一些較小或較大的單位,以達至地盡其用。至於「綠置居」方面,由於房委會仍未釐訂未來數年哪些公屋單位將用作「綠置居」出售,故暫時未有實用面積少於280平方呎或介乎186至189平方呎的單位總數及百分比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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