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於2021年12月推出最低單位面積必須達26平方米(約280平方呎)的要求,而屯門青山公路大欖段用地是首幅加入限呎要求的賣地項目。地政總署今日(26日)公布,因為發展商出價未達到政府就該用地所定的底價,所以不接納收到的5份標書,意味首幅加入最低單位面積限制的官地正式流標。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雖然這次未能成功招標,但政府會繼續將最低單位面積要求落實於所有政府賣地項目、鐵路物業發展項目、市區重建局項目,以及其他涉及換地或契約修訂的私人住宅發展項目,以改善市民的居住空間和回應社會訴求。發言人指出,很多市區重建局和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項目同樣設有最低單位面積要求,過去均成功招標。政府會考慮在適當時候重新出售該用地。
政府表示,過去五個財政年度合共就賣地進行超過70次招標,當中6次(包括是次招標)因為標價低於底價而取消有關賣地。其餘5次取消的招標涉及四幅商業用地及一幅住宅用地,其中一幅商業用地和該幅住宅用地隨後經重新招標後成功售出,其餘三幅商業用地則正進行改劃用作住宅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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