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昨日(3日)下午約5時接獲市民報案,指出有人懷疑於上水古洞天光莆一村屋放售其飼養的兔子,兔子的居住環境惡劣,懷疑被人不恰當對待。
警員接報到場,發現上址合共6隻兔子被困於露天放置的鐵籠內,現場衞生情況惡劣,沒有足夠食水;經初步調查後,警員於現場拘捕一名66歲姓趙本地男子,涉嫌殘酷對待動物。案件現交由大埔警區動物罪案警察專隊接手調查。至於6隻兔子,經檢查後證實沒有生命危險,其後由相關機構帶走進一步檢查。
警方重申,殘酷對待動物行為是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3條,殘酷對待動物的最高刑罰為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警方呼籲所有寵物主人,應為寵物安排妥善的生活環境及足夠的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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