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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公安提醒香港市民:不會到港執法 不會電話辦案

內地公安向香港市民拆解假冒官員詐騙電話的伎倆。(點新聞資料圖)

假冒內地官員騙取市民保證金等案件不停發生,香港警方今年首5個月錄得相關騙案按年大升84%,涉及金額更超過3億元。

香港警方為提升市民的防騙意識,首次邀請內地公安親身解說,撕破騙徒真面目。內地公安強調,公安機關不會直接派員到港執法,亦不會電話辦案。

廣東省公安廳公安昨日(21日)表示,假冒官員的電話騙案在內地已出現了十多年,通常會聲稱受害人涉嫌洗黑錢、違反防疫規定等,其中涉款最多的案件發生在2015年貴州省,受害人損失1.17億元人民幣。廣東省公安廳新型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陳志清指出,詐欺團夥會通過不法手段取得受害人身份證、住址、電話號碼以至於其親屬的有關身份、婚姻、職業等個人資料,再向受害人行騙。他提醒香港市民,最近騙子還會以疫情核查為藉口,必須保持警惕。

錄音背景音樂幾可亂真

廣東省公安廳一級警長黃勇文指出,騙徒模仿的電話錄音與內地公安非常相似,錄音中使用的背景音樂與內地公安廳雷同,令他們更容易相信是內地公安辦案而受騙,假冒官員的詐騙電話有一個特點,騙徒會要求受害人在成功轉賬匯款前的過程都要保持通話狀態,通常持續至兩個小時,最長達到兩至三日。

廣東省公安廳提醒香港市民,內地公安機關不會派員到港執法,而且公檢法機關不會通過電話辦案和做筆錄,亦不會在電話中索取受害人銀行卡號、密碼、驗證碼等資料,作所謂「安全賬戶」或「核查賬戶」,更不會要求他們提交「保證金」證明無罪。內地電信、醫保、公安、法院、檢察部門亦不會互相轉接電話。

廣東省公安廳二級警長李覃川反問:「既然我知道你犯罪,還要提前告訴你豈不是通風報信?」他重申,內地執法機關不會直接派員到港執法,即使要抓捕嫌疑人都會通過粵港合作,由香港警方按照法律程序辦理。

翻查資料,近年最大損失的「假冒官員騙案」為一名被騙2.5億元的老婦,受害人是一名居於山頂的91歲婆婆,她於2020年8月接獲「內地公安」來電,對方指其身份被盜用,並牽涉內地一宗嚴重案件,其後要求她將存款轉賬到指定戶口,以檢查是否與「黑錢」有關,並承諾歸還。富婆為證明「清白」,在5個月內先後11次把共約2.5億元,存入騙徒的兩個銀行戶口。

(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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