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酒吧及食肆違防疫規例 7間被勒令關閉14天

食環署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巡查酒吧、酒館等處所。(政府新聞處)

食環署今天(11日)表示,署方昨日至今日凌晨繼續在各區加強巡查,並與警方在中西區、灣仔區、離島區、旺角區、深水埗區、黃大仙區、沙田區、葵青區、屯門區及元朗區採取聯合行動,對違反防疫規例的酒吧、酒館、其他餐飲處所及若干其他處所的負責人、員工及顧客採取執法行動。

食環署及警方在昨日的聯合行動中,共巡查139間餐飲處所,包括72間酒吧、酒館及8間其他處所,食環署亦另外在各分區巡查了共400間餐飲處所及134間其他處所。15間位於中西區、灣仔區、旺角區、深水埗區、黃大仙區及屯門區的酒吧、酒館負責人及2間位於葵青區及荃灣區的其他餐飲處所負責人涉嫌違反指示,食環署已向他們展開檢控程序。

食環署已要求8間酒吧/酒館及2間其他餐飲處所因違規,須於執法人員發現違規情況後的翌日起,在下午6時正至翌日上午4時59分停止售賣或供應供在餐飲業務處所內進食或飲用的食物或飲品,並限制每枱人數上限不多於2人,為期3、7或14天不等;而7間酒吧/酒館因違規則須於執法人員發現違規情況後的翌日起,關閉處所14天。

此外,食環署亦於酒吧、酒館向12名涉嫌沒有符合快速抗原測試記錄的檢查的員工、2名涉嫌沒有佩戴口罩的員工、1名涉嫌違反掃描「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規定及「疫苗通行證」規定的顧客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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