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今日(6日)公布,在花園街街市一檔戶的一個新鮮牛肉樣本檢出防腐劑二氧化硫,含量高達110%。食安中心重申,二氧化硫不可在新鮮肉類中使用,已知會涉事檔戶,如有足夠證據會提出檢控。
二氧化硫是防腐劑,可用於乾菜、乾果、醃菜和鹽醃的魚製品等不同種類的食物,但不得用於新鮮或冰鮮肉類。二氧化硫可溶於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但對二氧化硫有過敏反應的人,在食用後可能會出現氣喘、頭痛或噁心等徵狀。根據《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BD章),在新鮮及冰鮮肉類中添加二氧化硫屬違法,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食安中心提醒業界必須遵守法例規定,不可售賣摻雜二氧化硫的新鮮及冰鮮肉類,又呼籲市民向可靠的街市檔戶或新鮮糧食店購買肉類,切勿購買或進食顏色異常鮮紅的肉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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