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 | 每日點新聞 點解香港事

每日點新聞 點解香港事
下載APP
標籤

女警向報案人及被捕人索取逾百萬元貸款 今認罪還柙8月判刑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女警,控告她未經許可向一名盜竊案報案人索取貸款100萬元。(點新聞資料圖)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女警,控告她未經許可向一名盜竊案報案人索取貸款100萬元,並從1宗打鬥案被捕人接受貸款60000元。被告今日(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裁判官劉淑嫻將案件押後至8月12日再提訊。被告暫時還柙懲教署看管。

47歲被告區嘉曼承認2項控罪,即1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及1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均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三條。而她被控告的另一項索取利益罪名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案情指,被告於案發時派駐東區警區一個刑事調查隊。2019年11月,被告獲指派處理1宗盜竊案並會見報案人,案件涉及1間食肆。被告於2020年1月8日致電該報案人,向對方借貸100萬元。她又向報案人發送手提電話短訊,建議簽署借據,並每月還款20000元及支付利息5000元。報案人拒絕被告的要求。

案情又指,被告於2019年8月底被指派與1宗打鬥案的被捕人進行警誡會面。同年9月底,警方因證據不足而終止調查該案,但被告其後與案中被捕人仍保持聯絡。被告於2020年5月8日向該被捕人表示需要用錢,向對方索取貸款60000元。被告表示願意兩星期內還款,並支付利息20000元。被捕人只需被告償還貸款,並於2020年5月11日借出60000元給她。

被告從來沒有向行政長官申請特別許可,索取及接受上述貸款。廉署接獲警方轉介個案遂展開調查。警方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更多閱讀:

廉署起訴女警 涉未經許可索取逾100萬元貸款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

女警向報案人及被捕人索取逾百萬元貸款 今認罪還柙8月判刑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