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虐兒案至今共有34人被捕,受虐兒童最少涉及40名。其中一名被捕45歲幼兒工作者伍家穎,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其案件將於4月25日在九龍城法院再訊。伍家穎今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官金貝理批准她以現金一萬元及人事擔保一萬元保釋外出候訊,下令她不得與任何14歲以下的兒童獨處,不得從事任何涉及照顧14歲以下兒童的工作,亦不可進入童樂居的100米範圍內。
45歲女被告伍家穎被控於2021年11月21日,在旺角砵蘭街387號地下「童樂居」內,身為超過16歲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兒童責任的人,故意襲擊2歲女童N,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女童N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法官金貝理批准伍家穎以現金一萬元及人事擔保一萬元保釋外出,伍家穎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保釋期內不得離港,需居住於報稱地址,每周一到旺角警署報到,不得進入童樂居的100米範圍內,無論有薪或無薪均不得從事任何涉及照顧14歲以下兒童的工作,不得接觸控方證人、童樂居的職員和兒童、兒童家人及監護人,不得與任何14歲以下的兒童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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