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盟疑未依例向警交資料 黃逎元等3人被國安處帶署助查

反中亂港組織「職工盟」雖然於去年10月宣布解散,惟其刑責不會因解散組織或成員的辭職而被抹走。警方上月根據《社團條例》第15條,要求職工盟現任及前任執委,在指定限期內提交組織運作等資料。據悉,職工盟未有依時提交資料,故警方申請手令搜查職工盟3處地點。前主席黃逎元、前副主席鄧建華及前司庫鍾松輝今早(31日)被國安處帶署協助調查,在囚的前秘書長李卓人亦在助查之列。

消息指,警方向法庭申請手令搜查的3處地點,包括旺角彌敦道557至559號永旺行、佐敦彌敦道208至212號四海培訓中心,以及葵涌葵喜街14至16號華福工業大廈。

據悉,警方主要要求職工盟提供收支情況,以及與外國或境外組織聯繫等資料,相信是就其涉嫌勾結外部勢力及收受政治「黑金」等開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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