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延長《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多項緊急規例的有效期多半年,直至9月30日,以延續實施疫情防控措施的法律框架,並加重違反強檢令罰則,明日(31日)生效。
根據政府今日(30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由明日起,違反強檢公告的人士,最高可被判罰25000元及監禁半年;不遵從強檢令人士,最高罰款可提高至第五級,即罰款50000元及監禁半年,以加強阻嚇力。
另外,法例要求,兒童及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照顧者要盡最大努力,確保被照顧者,從強制檢測的要求。
政府亦修訂法例,將不遵從檢疫令或隔離令訂為罪行。任何人不遵從檢疫令或隔離令,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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