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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慧說法|「戴假髮的政客」夏博義滾蛋了

文/鄭久慧

香港大律師公會的會址位於香港高等法院大樓內,堪稱「司法腹地」。公會成立73年來為香港司法貢獻良多,但近年政治掛帥,在黑暴中公然發聲明袒護暴徒,指責特區政府及執法者,其後任由反中亂港的夏博義挾大律師公會興風作浪,攻擊香港國安法,踐踏法治,令公會深陷「政治化」泥沼,為廣大市民所不齒。幸好大律師公會本月20日改選執委,並選出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擔任新主席,杜主席在司法年度致辭時樹新風,願與香港特區政府及中央有渠道保持緊密溝通,積極回歸法律專業,重新凝聚公眾信心。他指出,一旦大律師被視為「戴假髮的政客」,勢必削弱公眾對大律師專業的信心。

一、用「愛國者原則」根治大律師的「英殖遺風」

大律師擁有訟辯專業知識,是專門從事訴訟工作的法律執業者,每位大律師均獨立經營以確保執業獨立性。惟大律師習慣「單打獨鬥」,以個人專業能力縱橫法律界,而非像事務律師那樣,多人在一起分工合作。這種英式殖民「單打獨鬥」的遺風與西方社會遊牧民族「逐水草而居」的特性一脈相承,長遠難免缺乏家國觀念,應以「愛國者原則」根治。

大律師「單打獨鬥」的靈活性令其在法庭上快速應變,增加訴訟勝算,但長期難免造就出一些投機分子,為政治勢力充當代理人,利用大律師的社會影響力進行政治炒作,夏博義就是其中的表表者!故此「大律師專業」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令大律師們心懷家國,以整體港人福祉為念,才能真正成為香港法治的維護者。

二、「大狀黨」陰影下的大律師公會

反中亂港的公民黨雖近乎滅亡,但這個「大狀黨」曾長年操控大律師公會,多名公民黨骨幹曾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包括余若薇、梁家傑、李志喜。他們以法律專業形象,包裝亂港行為,例如2003年組成「二十三條關注組」,帶頭反對「23條」立法,關注組撰寫一套七本立法問題小冊子,在街頭廣泛派發,造成輿論洶湧,最終萬人被煽動上街抗議立法,迫使特區政府撤回23條。

依照慣例,大律師公會約廿名執委會委員,其中的九人由主席委任,相信有不少持激進政治立場的會員,因而上位成為中堅分子。近年戴啟思及夏博義掌權,繼續延續這個陣營的影響力,正如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所言:「公會過去四年在戴夏的執掌下變得高度政治化,完全迷失方向,其表現仿如公民黨的附庸。」

大律師公會政治化亦體現在由大律師帶頭成立亂港組織,接力公民黨,用法律外衣,就政治及社會議題誤導公眾,早前解散的「法政匯思」堪稱表表者。

反中亂港的大律師公會成員曾經長年控制立法會的法律界議席,從李柱銘到吳靄儀,再到擾亂內會大半年的郭榮鏗。2020年7月,公民黨郭榮鏗爭取連任時,被選舉主任DQ,時任大律師公會主席的戴啟思即報名參選法律界,難怪被外界稱為郭榮鏗「Plan B」。

三、反華政客夏博義惡行罄竹難書

戴啟思執掌大律師公會時,崇洋媚外,主動與美國律師協會勾搭,又倒行逆施地偏幫反修例暴徒,令時任副主席蔡維邦以辭職表達不滿。戴啟思的「接班人」 夏博義更變本加厲,與外國勢力關係密切。

夏博義是「香港人權監察」創會主席,該會成立27年來一直對香港的警權、監獄制度及集會結社言論自由等議題指手畫腳。《大公報》曾披露該會自創辦之初就長期收受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的捐款,累計多達1500多萬港元!

夏博義亦曾是英國自由民主黨黨員,更曾任牛津聖瑪格麗特選區的國會議員。去年初,夏博義獲漢奸李柱銘提名參選大律師公會主席,當時大量黑暴案正在審理中,黑暴案最大的辯護理由就是西方那套所謂「人權自由民主」,而這位夏博義就是人權律師,李柱銘的用心昭然若揭!

眾所周知,黑暴最大剋星是國安法,黑暴案最大得益人無疑是賺到盆滿缽滿的大狀,夏博義一上任主席,即針對香港國安法,踐踏香港法治,挑戰「一國兩制」底線,荒謬地聲稱《香港國安法》不符法治精神,並建議修改國安法第60條對駐港國安公署及其人員的豁免保障。在全國人大完善選舉制度後,夏博義反覆質疑為符合「愛國者」資格把關的「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會否透過審查參選人資格,從而局限市民的選舉權,可能違反《人權法》對於選舉權的保障云云。

在短短一年任期,夏博義將大律師公會推向生死邊緣,廣大市民痛斥大律師公會淪為「政治組織」,前特首梁振英連番敦促夏博義辭職,公會與內地的法律交流近乎零,大律師業界對夏博義「政治化」公會非常不滿,去年6月及8月接連有公會執委辭職,先是資深大律師包智力請辭,其後與夏博義同大律師事務所的蘇諾賢大律師亦辭任。

四、大律師公會應展現「愛國者」的擔當

新主席杜淦堃走馬上任,副主席毛樂禮資深大律師雖是混血兒,亦能講流利普通話,大律師公會興衰轉折的關鍵時刻已經來臨!展望未來,大律師公會回歸專業定位,堅持落實「愛國愛港」原則,才能延續香港大律師公會的特殊地位。

第159章 《法律執業者條例》第30節賦權大律師公會執委會為大律師發出執業證書。所有大律師無論執業與否,均須遵守「香港大律師行為守則」,若涉嚴重違規的大律師可被取消執業資格或被勒令暫停執業。

惟公會所訂立的「香港大律師行為守則」(點此查看)及「大律師公會規章及規則」(點此查看)都只有英文版。現時全港約1500名大律師,超過8成是華人。大律師公會應展現「愛國者」的誠意及擔當,推出中文版,並去殖民化,例如修改其中「御用大律師」(Queen’s Counsel)等字眼。

大律師公會應飲水思源,國家為香港的大律師提供大量機遇,除透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獲得執業資格,亦可就內地企業及個人涉港的法律事務提供法律意見,更可在涉外的貿易糾紛及國際仲裁方面大展拳腳。2011年6月1日生效的香港法律第609章《仲裁條例》,在《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國際商事仲裁示範法》的基礎上,進一步統一香港及國際仲裁的法律制度,令香港仲裁銜接國際標準,得到廣泛認可。現時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處理的案件以中國當事人的案件比例最高。

總括而言,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在2020年底率先提倡「司法改革」,司法機構在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帶領下,主動推行不少新措施自我完善。早前律師會換屆,標榜為「開明派」的所謂「煽獨派」全敗,「專業派」全勝,以及本月20日的大律師公會選舉,同樣證明法律界期盼政治中立的代表,為業界爭取利益。

「戴假髮的政客」夏博義們,是時候滾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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