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41歲男子因違反強制檢疫令,今日(3日)於區域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15日。
該名男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2020年11月13日離開其檢疫地點。他被控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第8(1)及8(5)條,今日於區域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15日。
截至今日,共有212人已因違反強制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14星期或罰款最高1.5萬元不等。衞生署發言人重申,違反強制檢疫令會構成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衞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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