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男涉提供虛假檢疫地址 判50小時社服令

衞生署今日(25日)表示,一名25歲男子因違反強制檢疫令,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50小時社會服務令。

該名男子早前獲發強檢令,訂明他須在一間酒店接受強制檢疫14日,其後他被發現在今年4月30日於香港國際機場向一名獲授權人員提供虛假地址作檢疫地點。

衞生署提醒,違反強制檢疫令會構成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政府對違反相關規例的人絕不容忍。截至今日,共有203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14星期或罰款最高15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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