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歲童入體育館須出示證件 康文署:已提醒職員視情況放行

康文署指,已提醒場地職員,即使12歲以下兒童未能提供身份證明文件,亦可予以放行。(點新聞資料圖片)

本月起,市民進入政府場所必須掃描「安心出行」,12歲以下和65歲或以上的人士、使用「安心出行」有困難的殘疾人士則可豁免。不過,今日(4日)網上流傳,有家長帶兩歲大的小朋友進入體育館,竟被職員要求出示孩子的身份證明文件,證明其未滿12歲,令人大感荒謬。康文署晚間回覆傳媒查詢,指為避免有類似事件發生,署方已提醒場地職員,即使12歲以下兒童未能提供身份證明文件,亦可予以放行。

康文署表示,根據署方紀錄顯示,有關巿民於昨日(3日)上午帶同載有兒童的嬰兒車到訪馬鞍山體育館,當時檢查站人員安排該巿民掃描體育館所展示的「安心出行」二維碼入場,並請該名巿民展示小朋友相關身份證明文件,以便為同行兒童填寫表格進場。惟該名巿民就有關出示身份證明文件進場的安排表示不滿,未待場地職員解釋便自行離開體育館,因此未能為該名巿民提供進一步協助。

康文署強調,根據現時指引,12歲以下兒童可獲豁免使用安心出行,但需要填寫訪客資料記錄表。由於需要核實填寫的資料無誤,所以需要核對證明文件。但如果12歲以下兒童未能提供身份證明文件,亦可視乎情況予以放行。

相關報道:

兩歲童入體育館 被要求證明未夠12歲 市民鬧爆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

2歲童入體育館須出示證件 康文署:已提醒職員視情況放行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