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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追蹤|政府機構等網站增國徽 展「一國兩制」應有之義

文/垚森

今天(8日)一早打開新聞網站,只見各家媒體紛紛報道,特首辦、特區政府一站通、立法會、司法機構等的官方網站,在網頁當眼位置加上了國徽。但部分媒體竟製造雜音,說成是「突被加上國徽」「原因不明」,實在可笑。很顯然,這些網頁加上國徽的最根本原因,只需引用基本法第一條即可回答:「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特首辦、政府一站通、立法會、司法機構的網站加上國徽。(網頁截圖)

立法會9月29日通過修訂《國旗及國徽條例》。新修訂的法例規定,無論在現實還是虛擬世界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旗或國徽的行為均屬犯罪,最高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政府今日則將《關於展示及使用國旗、國徽及區旗、區徽的規定》刊憲,當中將需要展示國旗、國徽及區旗、區徽的場合詳細規定如下。

國旗

每日須展示國旗的地點:行政長官官邸、禮賓府、政府總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口岸管制及檢查站、香港國際機場。

國慶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日、勞動節、元旦、農曆年初一、國家憲法日(12月4日)、工作日須展示國旗的地點:行政長官辦公室、行政會議、終審法院、高等法院、立法會。

國徽

須展示國徽的地點:行政長官辦公室、政府總部。

須在機構網站首頁的顯著位置使用國徽圖案的機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立法會、司法機構。

區旗

每日須展示區旗的地點:行政長官官邸、禮賓府、政府總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口岸管制及檢查站、香港國際機場。

國慶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日、勞動節、元旦、農曆年初一、國家憲法日、工作日須展示區旗的地點:行政長官辦公室、行政會議、立法會、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政府船隻。

區徽

須展示區徽的地點:行政長官官邸、行政會議、立法會、政府總部、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口岸管制及檢查站、香港國際機場、民政事務處。

《關於展示及使用國旗、國徽及區旗、區徽的規定》同時訂明:國旗與區旗同時升掛時,須將國旗置於中心、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國旗與區旗同時或並列升掛、使用時,區旗應小於國旗,國旗在右,區旗在左。列隊舉持國旗及區旗行進時,國旗應在區旗之前。

《國旗及國徽條例》的修訂能在立法會順利通過,也得益於香港終於「由亂轉治」,踏上了「一國兩制」的正確軌道。回想2019、2020年,立法會審議《國歌條例》時的混亂場面,與前幾日行政長官宣讀施政報告及出席答問會時的理性和平,對比之下,天壤之別。

2020年5月28日,立法會二讀《國歌條例草案》。許智峯在會議廳內投擲散發惡臭的腐爛植物。會議廳緊急疏散人員,會議被迫暫停。(中新社資料圖)

香港回歸祖國24年有餘,如今政府機構、立法會、司法機構等的網站終於名正言順掛上國徽,正正是展現了「一國兩制」的應有之義,不容置喙。

上百面國旗與區旗飄揚在尖沙咀街頭,慶祝2021年國慶。(中新社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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