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全文(一)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大公文匯全媒體)

以下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25日)上午向立法會發表《行政長官2020年施政報告》的發言全文:

立法會主席、各位議員、各位市民:

(一)前言:砥礪前行

1. 今天我發表任內的第四份《施政報告》,首先要感謝本會議員、參加24節諮詢會的人士和社會大眾,為《施政報告》提供了大量意見,足見大家關心香港,支持特區政府完善施政,並願意為建設我們這個共同家園出謀獻策。

2. 我在籌備本年度的《施政報告》時,深感任重道遠。過去一年多,香港經歷了前所未有的多重打擊:因「修例風波」和其他反抗政權行為而發生的社會動亂、因新冠疫情肆虐而引致的經濟萎縮和失業率上升、因境外勢力干預而出現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凡此種種,都嚴重損害特區的社會穩定、窒礙經濟發展、破壞香港的國際形象,社會付出了沉重代價。在這個環境下,市民焦慮不安,甚至對前景失去信心,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他們期望特區政府能做得更多、更好,是理所當然的。如何令香港早日走出困局、令市民恢復信心,是這份《施政報告》的首要目的。

3. 國家主席習近平2017年7月1日在慶祝香港回歸祖國20周年大會暨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屆政府就職典禮上發表重要講話,他表示「一國兩制」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並指出當前,「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中遇到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他提到今後更好在香港落實「一國兩制」的「四個始終」,即始終準確把握「一國」和「兩制」的關係、始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基本法》)辦事、始終聚焦發展這個第一要務、始終維護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我今天公布的《施政報告》,務求在政治體制上正本清源、在經濟發展上着力鞏固和提升香港優勢,多元並進,及在民生建設上繼往開來,力求解決眼前和長遠的社會問題。我希望得到立法會和社會支持。

(二)中央全力支持

4. 自我發表《2019年施政報告》以來,過去一年,香港經歷了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新冠疫情肆虐,加上因去年下半年社會動盪對商業活動的影響,本港經濟急速下滑,失業率持續上升,各行各業大受打擊。隨着今年6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社會恢復穩定,但經濟復甦的路看來仍是荊棘滿途。

5. 反觀我國在嚴控疫情的努力下,經濟已快速反彈,將會是在2020年唯一有增長的主要經濟體,並提出了國內國際雙循環的新發展格局。香港享有「近水樓台先得月」的優勢,而中央在「一國兩制」下對香港一貫支持,可以為香港經濟發展注入新動力,而香港也可以繼續發揮「國家所需、香港所長」的作用,積極參與國內國際雙循環,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6. 有見及此,我於上月初宣布押後發表今年度的《施政報告》,以爭取更多時間與中央相關部委和廣東省政府商討支持香港發展的政策措施,以增強各界對前景的信心。我於本月3日至7日率領政府代表團訪問北京、廣州和深圳,進行了深入的交流,獲得非常正面的回應。國務院副總理韓正在會見我們一行時說,「凡是有利於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有利於增進香港同胞切身福祉、有利於促進內地與香港融合發展的事情,中央都會全力支持」。

7. 我現在簡單交代今次訪京的成果,稍後會在相關的政策範疇再加以解釋。

• 關於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發展,中央支持在今年年底前全面落實早前經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原則上通過的24項政策措施,繼早前在稅務優惠、購買房屋便利、青年創業支援、科技經費「過河」、律師和建築專業服務開放等已落實的措施,近期將出台的有容許在大灣區內地城市的指定港資醫療機構使用已在香港註冊的藥物和常用的醫療儀器、放寬內地人類遺傳資源過境香港作研究用途、在港珠澳大橋實施「港車北上」的便利和加快落實「跨境理財通」。

• 關於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中央支持深化兩地金融互聯互通,逐步擴大「互聯互通」合資格股票範圍,同意加快香港上市未有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和內地科創板股票在符合特定條件下納入標的。

• 關於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航空樞紐地位,中央支持香港國際機場按市場化原則投資入股珠海機場,參與其運營發展,進一步深化合作,建設有國際競爭力的世界級機場羣。

• 關於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中央支持香港與深圳共同建設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的深圳園區和位於落馬洲河套的香港園區,實踐「一國兩制」下,位處「一河兩岸」的「一區兩園」。

• 關於完善港深陸路口岸建設,中央支持香港深化與深圳合作,優化落馬洲╱皇崗口岸,在位處深圳的新皇崗口岸採用「一地兩檢」,以釋放香港口岸區超過20公頃土地作其他用途,並於稍後進一步共同探討羅湖口岸的優化。在參考了港珠澳大橋「港車北上」的經驗後,研究在港深陸路口岸亦實施「港車北上」政策。

• 關於港企開拓內地市場,中央支持廣東省聯同香港貿易發展局(貿發局)及有關商會,為港企提供政策諮詢、培訓和企業對接服務,以便港商拓展內銷管道和對接電商平台。

• 關於防疫抗疫,中央支持並要求香港特區政府採取一切「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必要措施,在香港疫情可控的情況下,通過「健康碼」互認,逐步有序恢復粵港人員往來,並支持香港確保新冠肺炎病毒疫苗供應,在有需要時,預留一定數量的內地研發或生產的疫苗供香港市民使用。

8. 這些強而有力的政策支持,將有利於香港提出和落實在各範疇的具體措施,特區政府會與中央有關部委和廣東省政府加強溝通銜接,成立專責小組,推進各項工作。但要推動香港各項事業向前發展,歸根到底是要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

(三)堅持「一國兩制」

不忘初心

9. 今年是《基本法》頒布30周年,我們在回顧香港特別行政區23年來的發展歷程時,都應該深深感受到這個由鄧小平先生提出的「一國兩制」偉大構想,不單順利解決了歷史遺留的問題,讓香港回到祖國的懷抱,也確保了香港的繁榮穩定。去年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把「堅持『一國兩制』,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促進祖國和平統一」作為我國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所具有的顯著優勢之一,明確中央對「一國兩制」方針是堅定不移的。

10. 要全面準確落實「一國兩制」,我們必須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我國《憲法》第31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大)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其決定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則擁有對《基本法》的解釋權;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對《基本法》實施具有監督權。這些都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的應有之義。

完善「一國兩制」實施

行政長官使命

11. 我在上任之初,已表明要「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特區管治必須堅守「一國」原則,並正確處理中央和特區的關係。行政長官肩負向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和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的「雙負責」憲制職能,更須全面、準確、堅定地擔當「一國兩制」的執行者和《基本法》的維護者。

12. 《基本法》亦賦予行政長官有「雙首長」的職能,既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即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首長,也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代表整個香港特別行政區。只要打開《基本法》第四章有關特區政治體制的規定,就清楚看到行政長官擁有廣泛權力,不單是領導行政機關,亦在香港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行使其職權時有其特有的角色和職能,彰顯特區奉行的是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直接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的行政主導體制;在這個框架下,行政、立法、司法機關權力分置,各司其職。行政主導和司法獨立並無矛盾,行政長官的職責也包括維護受《基本法》保障的獨立司法權。

13. 特區成立超過23年,這些基本的政治體制問題仍時常眾說紛紜,甚至被人炒作,是因社會對《憲法》和《基本法》認知不深,部分人士的「一國」意識有待提升,再加上別有用心的人受外部勢力影響,利用本港較複雜的社會政治情況,刻意誤導大眾對中央和特區關係的了解。過去一年多,香港經歷了回歸以來最嚴峻的政治挑戰,當前其中一項急切要做的事是對特區的憲制秩序和政治體制正本清源,撥亂反正。

香港國安法

14. 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應自行立法禁止該條文指明的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但回歸23年,經歷五屆政府,這項立法工作仍未完成,令香港成為國家安全的明顯缺口,帶來極大風險。去年6月的「修例風波」,我們看到的不單是不斷升級的暴力破壞,更是反對勢力及鼓吹「港獨」、「自決」等組織公然挑戰中央和特區政府的政權,乞求境外勢力干預香港事務,甚至制裁香港,而外國政府及議會介入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亦變本加厲,嚴重危害國家安全。

15. 香港局勢的變化到了「非中央出手不行」的地步。全國人大常委會於本年6月30日通過《香港國安法》,並按《基本法》第18條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同日在香港實施。過去四個多月,《香港國安法》為恢復香港穩定帶來顯著效果:鼓吹「港獨」及與外部勢力勾結的情況已逐步減退;部分頭面人物明顯收斂;激進的組織停止運作或解散;涉嫌違法人士畏罪潛逃;而街頭暴力行為也大幅減少。經歷了一年的社會動盪和人身安全受到威脅,香港市民終於可以重新依法享有其基本權利和自由。我必須強調,正如《香港國安法》第4條所明確規定,維護國家安全應當遵循尊重保障人權這原則,不會影響市民繼續依法享有言論、新聞、集會、示威、遊行等自由。

16.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12條,由我擔任主席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負責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承擔主要責任,並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監督和問責。我和委員會成員將竭盡所能,與中央指派的國家安全事務顧問、中央在香港設立的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和其他中央駐港機構充分合作,用好《香港國安法》賦予特區政府的權力,履職盡責,對《香港國安法》規定的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有效地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17. 要做到全面保障國家安全,特區政府有必要加強宣傳和教育,提高香港居民的國家安全概念和守法意識。我們正按《香港國安法》第9條和第10條制定有關計劃,亦會用好每年的「憲法日」和「國家安全教育日」,進行更具規模的公眾教育工作。

國旗、國徽、國歌

18. 國旗、國徽和國歌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必須得到法律保護和市民尊重。而根據《基本法》第18條,在香港實施列於《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是特區的憲制責任。經完成本地立法程序,《國歌條例》於2020年6月12日在香港特區正式生效。今年10月1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修正草案。特區政府會對《國旗及國徽條例》作出適當修訂,以實施適用於香港特區的相關規定,履行特區的憲制責任。

公職人員宣誓

19. 《基本法》第104條規定特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16年11月7日通過有關第104條的解釋(《解釋》),說明該條規定既是宣誓必須包含的法定內容,也是參選或者出任該條所列公職的法定要求和條件;宣誓是該公職人員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香港特別行政區作出的法律承諾,具有法律約束力。《解釋》亦明確宣誓人作虛假宣誓或者在宣誓之後從事違反誓言行為,依法承擔法律責任。《香港國安法》第35條對經法院判決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即時喪失參選資格或職務也有明確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本月11日通過有關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明確議員因宣揚或者支持「港獨」主張、拒絕承認國家對香港擁有並行使主權、尋求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或者具有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等行為,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一經依法認定,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為落實《基本法》、《香港國安法》的規定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和有關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並參照相關的本地法庭判決,特區政府將在今年內提交草案,修訂《宣誓及聲明條例》和《立法會條例》等本地法例,以完善宣誓安排及處理宣誓就職後因從事違反誓言的行為而須承擔的法律後果和相關的法定程序。

20. 根據《基本法》第99條,公務員必須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特區政府已明確,所有由今年7月1日起入職的公務員須經簽署聲明,確認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至於其他現職公務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稍後會公布具體落實方法。

法治社會

21. 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和賴以成功的基石。香港的法治根基穩固:法律制度成熟、透明度高而且公平可靠;律政司主管刑事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而健全的法律援助制度可保障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自回歸以來,香港的法律和司法獨立在國際上備受推崇。更重要的是這些元素都受到《基本法》的保障。

22. 為促進香港社會對法治的正確理解及實踐,律政司會致力落實「願景2030──聚焦法治」的十年計劃,透過與不同持份者合作,推出更具聚焦性的公眾教育活動,包括教育青年人正確的法治觀念,增強守法意識,並會進行有關法治的研究和整理相關數據。此外,律政司將加強對外推廣及解說工作,釋除誤解或疑慮,繼續推廣香港作為中立高效的促成交易及爭議解決服務國際法律樞紐的優勢;並透過加強國際和區域合作,創造協同效應和發展動力,促進平等訴諸司法的機會和可持續發展。為提升和推廣香港國際法律樞紐的地位,政府已為超過20個本地、地區性及國際性法律相關組織在前中區政府合署西座及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提供辦公地方。連同位於前中區政府合署的律政中心,一個具標誌性的法律樞紐已於本月2日正式啟用。

23. 公平審訊和正當程序是法治的必要元素,而司法機關的角色舉足輕重,根據《基本法》履行其重要憲制職能。法官履行職責時,只會以法律條文和法律精神為依歸,不受任何干涉。但獨立的司法權不等於當事人無法對法官裁決提出申訴;在刑事案件方面,被告人或控方都可以提出上訴、覆核,或申請取消法官審理有關案件的資格;而就個別法官的公正性和行為,公眾也可向司法機構作出投訴。

24. 香港長期以來是全球最安全的城市之一,而各紀律部隊亦深受市民信賴。過去一年多,香港經歷社會動盪,出現暴力及有人鼓吹「違法達義」,社會秩序和法治遭到嚴重破壞,而市民人身和財產安全亦受到威脅。要扭轉這個局面,我們須嚴正執法,只要有證據顯示任何人犯法,不論該人的身分或背景,都要面對法律制裁,無人可享有特權。警方必定會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地依法處理。在「修例風波」中被檢控的2 300多人,大部分案件的司法程序正在進行。對於18歲以下有悔意而非涉及嚴重罪行的被捕人士,警方願意視乎情況考慮採取讓其可改過自新的措施,例如以警司警誡或簽保守行為來處理,但前提是該未成年人士需承認他犯錯的行為。

選舉安排

25. 鑑於疫情嚴峻,原定在2020年9月6日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押後了一年,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不少於一年,直至第七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為止。社會上有不同聲音,要求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修改和優化現有的選舉安排。與此同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也檢視了現行規管各項選舉安排的相關法例。參考了選管會上月提出的建議和社會意見,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稍後會提出修訂相關條例的草案,以完善選舉制度及安排。

公共財政

26. 本屆政府採取積極財政政策,投入大量資源為香港投資、為市民紓困。政府經常開支由2017-18年度的3,618億元,上升至2020-21年度的4,866億元核准預算,增幅為34.5%,或平均每年10.4%,可說是歷屆政府之冠。中美關係緊張、社會動盪和新冠疫情均大大打擊各行各業,政府在過去半年多已透過本年度財政預算案和三輪「防疫抗疫基金」,一共推出約值3,100億元的紓困措施。面對經濟預期會繼續疲弱一段頗長時間,政府收入因而減少,我們實難以持續增加開支。但為免影響香港向前發展,我們會繼續投資基建、開拓土地、滿足經濟和民生需求。

公營部門改革

27. 我倡議政府應在擔當「規管者」和「服務提供者」以外扮演「促成者」和「推廣者」的角色。政府應高瞻遠矚以政策目標為依歸,更好地完善現行的政策和措施,為各行各業「拆牆鬆綁」,為社會謀求更大效益。因此,即使在嚴控經常開支增長、公務員編制零增長的情況下,各部門須推行服務改革,落實利民便民的措施。我留意到本會議員近日對政府在目前情況仍繼續要求開設首長級職位甚有保留。我明白議員的關注,決定撤回所有正待審批的人事編制建議,逐一重新審視。若確定有極大需要,也只應先設立有時限的編外職位處理相關事務。

28. 在精簡行政程序方面,我們會特別着力精簡土地發展管制和審批程序,以及加快較大規模的私人住宅用地規劃地契修訂和其他發展申請的審批流程。各政策局和部門亦會在「精簡政府服務」計劃下持續改革超過900項服務。

29. 與善用公共資源息息相關的另一環節,是善用政府多年來為支援不同政策目標和羣組所設立的各項基金。經一輪盤點後,我留意到部分基金有龐大結餘,可更好發揮它們的作用。我已要求相關政策局作全面檢視,特別是簡化程序、加大宣傳,讓更多社會人士及機構受惠。我稍後會提供一些善用基金的例子。

(四)走出疫境

抗疫持久 從不鬆懈

30. 2020年為人類帶來前所未有的公共衞生危機。除中國之外,肆虐全球的疫情未有息止的跡象,且在部分地區急劇轉向,各國政府須採取極為嚴厲的出入境管制和保持社交距離的措施。香港在接近一年的抗疫過程中,一直嚴陣以待,不敢鬆懈。為爭取市民的合作和支持,政府的抗疫工作一直保持高透明度,並動員全社會齊心參與。

同心抗疫

31. 在一波又一波的疫情中,香港社會展示了團結和互助,大家為一個共同目標而奮鬥。我們見到大量醫療人員、現職及退休公務員和輔助隊伍成員,眾志成城,肩負起醫學監察、個案追蹤、病毒檢測、檢疫及治療等大量工作;政府的建築團隊和承建商及工人日以繼夜地用最短時間增加檢疫中心和社區治療設施;不畏艱難的專業團隊往返內地和海外接載港人回港;社會團體和義工派送防護物資支援弱勢社羣;以及科技人員不斷探索如何採用科研成果助力防疫抗疫工作。特區政府對每一位參與抗疫的人士,表示衷心感謝。

中央支持

32. 中央一直高度關注香港的疫情發展,積極回應特區政府提出的請求:包括個人防護物資的供應、生產口罩機器的出口、協助滯留內地和海外港人回港,以及為支援香港遏制第三波疫情和提升日後治療病者能力的三大項目。在中央全力協助下,為超過170萬名市民提供「願檢盡檢」的「普及社區檢測計劃」已於9月中順利完成,而在亞洲國際博覽館(亞博館)增設的社區治療設施亦已於上月初提早交付,正在興建的臨時醫院預計可在明年1月落成。最近中央政府為支持香港確保疫苗供應,同意在有需要時,預留一定數量的內地研發或生產的疫苗供香港市民使用。我謹代表特別行政區向中央政府和提供協助的省市致以由衷的謝意。至於市民關心的便利通關安排,中央支持在香港疫情可控的情況下,通過「健康碼」互認,逐步有序地讓粵港兩地居民可在無須強制檢疫下跨境往來。

多管齊下

33. 自今年1月疫情爆發以來,我親自領導跨部門抗疫督導委員會暨指揮中心,因應不斷變化的情況而適時調整措施,通過多管齊下的方法遏止疫情。在過程中既要考慮所採取措施的法律基礎、市民的承受能力和對經濟的影響,又要顧及是否切實可行,以取得預期效果,殊不容易。但我可以肯定地說:我們每一個決定都是基於科學、專家意見和掌握的資訊,從沒有滲入任何政治考慮。

34. 因研發疫苗需時,疫情將反覆持續一段時間,因此我們時刻要為下一波做好準備。在政府和業界的努力下,本地私營檢測量由初期的每日數千個增至現時超過十萬個,檢測費用亦大幅下調。本地研發的防疫抗疫科技,也大派用場。此外,我們亦設立更多檢疫中心及治療設施、資助口罩和其他個人防護用品在本地生產,以及先後推出三輪「防疫抗疫基金」項目,支援在疫情中受創的界別及市民。

全力以赴 力爭「清零」

35. 然而,面對反覆的疫情,我們絕不能掉以輕心。最近社區中不明源頭的確診個案或羣組感染再次出現,新一波疫情一觸即發,我們必須採取一切「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措施嚴控疫情,以及進一步增加防疫措施的精準度。在外防輸入方面,政府已全面收緊入境管制措施,要求所有在中國以外地區到港人士必須在酒店進行強制檢疫14天,而來自高風險地區的則須能提供病毒檢測陰性的證明才可登機;在切斷病毒的社區傳播方面,我們要求高風險羣組接受強制檢測,並更廣泛地推行沒有病徵人士「願檢盡檢」,或再次推行大規模的社區檢測,力爭在得到廣大市民的支持和配合下達至「清零」,期望可早日符合恢復兩地人員往來的目標。

(六)增加房屋與土地

房屋供應

房屋政策及理念

83. 房屋是香港眾多問題的癥結:它既是市民「衣食住行」中的重要生活條件,也是達至「安居樂業」民心所向的基礎。對基層及低收入家庭,由政府資助的房屋是有實效的扶貧措施;對於中產及小康家庭,自置物業是建立一個屬於自己的家的盼望;對於整個社會,房屋除了是供求問題,也是一個公義和分配的問題;對於管治,房屋問題未能解決,社會難以長治久安。

84. 根據定下的政策,我們把「綠表置居計劃」(「綠置居」)和「白表居屋第二市場計劃」恆常化,並推出港人首次置業(「首置」)先導項目,豐富了房屋階梯;提升公營房屋佔新供應的比例由六成至七成;將資助出售房屋的售價與市場脫鈎,改為定於市民可負擔的水平;賦予市區重建局(市建局)協助提供「首置」的社會任務;及修訂香港房屋協會(房協)興建資助房屋的地價安排,讓房協可以多供應公營房屋。對於輪候公屋家庭和其他居住環境惡劣的市民,當他們未能踏上房屋階梯前,政府承諾三年內提供15 000個過渡性房屋單位、即將試行為長期輪候公屋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現金津貼,以及研究為「劏房」實施租務管制。部分改革措施突破政府的一貫思維,作為行政長官,我有時都要力排眾議,為的只是一個信念:安居對香港市民實在太重要了!

長遠房屋策略

85. 經過我們多年的努力,房屋供應已初見成果。我現公布按稍後運輸及房屋局(運房局)發表的2020年《長遠房屋策略》(《長策》)報告,我們已全數覓得興建316 000個公營房屋單位的330公頃土地,可以滿足未來十年(即2021/22至2030/31年)約301 000個公營房屋單位的需求,供應主要來自東涌填海、古洞北╱粉嶺北和洪水橋╱厦村等新發展區的農地和棕地、多幅改劃作公營房屋的用地、九幅分別位於啟德和安達臣道石礦場改撥為發展公營房屋的用地、粉嶺高爾夫球場部分用地,以及多幅完成檢視具房屋發展潛力的棕地羣。

增加資助房屋供應

「居屋」及「綠置居」

86.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於上月初截止申請的「居屋2020」,提供約7 000個單位,定價為市價六折,超額認購33倍;而由於「綠置居2019」約3 700個單位正在進行選樓,下一年度的「綠置居」約4 700個單位將於明年分期出售,當中首批約2 100個單位預計於明年5月推出。

出售「租者置其屋計劃」回收單位

87. 我在去年《施政報告》中建議房委會積極部署,加快出售位於39條「租者置其屋計劃」屋邨的回收單位。房委會已於今年7月通過,將這批回收單位於每年的「居屋」和「綠置居」銷售計劃中一併出售,讓合資格的綠表申請人購買。房委會現正進行準備工作,將至今已回收的700多個單位與下一期「綠置居」一併推售。

市建局「首置」項目

88. 市建局正積極履行新任務,在其重建項目中,提供更多「首置」單位。市建局已決定將「煥然懿居」毗鄰的重建項目訂為另一個「首置」項目,估計可在2024年推出約260個單位。

重建石籬中轉屋

89. 房委會已對石籬中轉房屋的樓宇狀況作全面結構勘察,認為繼續保存到超逾2022年並不符合成本效益。房委會轄下策劃小組委員會已決定於2022年年底清空石籬中轉屋,把用地作公營房屋發展,估計可於2028年完成重建。如獲放寬有關規劃限制,預計可提供約1 600個單位。

重建房委會工廠大廈

90. 就去年《施政報告》提出研究重建房委會旗下六個工廠大廈為公營房屋,房委會的初步研究結果顯示,其中三幅用地可用作發展公營房屋。房委會預計於2021年第一季完成所需研究,隨後會根據《城市規劃條例》進行改劃土地程序,估計可於2031年提供合共超過3 000個公營房屋單位。

重建大坑西邨

91. 經過政府協調推動,我們欣悉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已與市建局達成合作推展大坑西邨重建計劃的意向,以充分善用有關地段的發展潛力及早日改善屋邨設施。根據雙方的初步估算,重建後的大坑西邨項目可提供超過3 300個單位,較現時的1 600個單位增加約一倍。

過渡性房屋

92. 本屆政府大力推動過渡性房屋發展,目的是透過善用閒置土地及建築物,為有迫切住屋需要的市民提供短期居所。這計劃亦得到物業及土地擁有人、參與興建和營運的非政府組織的鼎力支持。在運房局過渡性房屋專責小組的推動統籌下,計劃在過去一年取得令人鼓舞的進展,總的來說,連同正深入研議的3 400個單位,我們已覓得可在未來三年內提供13 200個單位的土地,距離15 000個單位的承諾只差12%,我們會繼續努力。政府亦建議向相關資助計劃額外注資33億元,令政府總承擔金額增至83億元,至今已批出超過22億元資助。

93. 與此同時,新冠疫情令不少酒店和賓館面臨關閉結業的危機,政府會實施先導計劃,資助非政府組織租用合適和入住率偏低的酒店和賓館單位作過渡性房屋用途。運房局計劃向「關愛基金」申請資助推行先導計劃,務求短時間內推出,以增加過渡性房屋的供應。

現金津貼試行計劃

94. 除了多管齊下增加供應外,政府亦以破格思維同意試行以現金津貼紓緩基層家庭因長時間輪候公屋而面對的生活壓力。試行計劃將會為非居於公營房屋、非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而輪候公屋超過三年及並未被首次編配公屋的合資格「一般申請住戶」(即二人或以上家庭和長者一人申請者)提供現金津貼。初步預算會惠及約90 000個「一般申請住戶」。政府現正制訂計劃的執行細節和詳情,目標是於2021年年中起接受申請,並於7月開始派發現金津貼。

研究「劏房」租務管制

95. 為居住在私營樓宇,特別是「劏房」的輪候公屋家庭提供現金津貼,其中一個爭議點是租客並無足夠保障。我同意須研究有關問題。「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工作小組)已於今年4月成立,並於7月設立三個專題小組委員會探討與「劏房」有關的社會、經濟、法律等課題,及委聘顧問進行研究,就應否及如何進行「劏房」租務管制現正收集社會各界的意見。工作小組的目標爭取在2021年第一季完成研究,並將報告呈交政府考慮。

房屋問題的癥結

96. 經過了本屆政府對房屋理念和政策的調整,香港整體公營房屋供應變得更豐富多元。歸根到底,香港的房屋問題核心是建屋土地不足。只要大家同心協力,配合政府多管齊下開闢土地的策略,支持各項增加土地供應的短、中、長期措施,房委會、房協、市建局,以至私人發展商都有建屋的能力和容量。因疫情帶來的衝擊,我們見到建築成本正向下調整,建造界人手亦比以往充裕,實在是造地建屋的大好時機。有了充足的供應,相信物業價格亦會漸趨穩定。

土地供應

造地工作 漸具成果

97. 增加土地供應一直是本屆政府重中之重的工作。我們以政府主導用地規劃和基建配合作施政方針,大刀闊斧地開拓土地作興建房屋及發展經濟之用。近年造地工作成效和政府就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建議的八個優先研究和推行的選項的最新發展,已詳列於今年的《施政報告附篇》。

98. 運輸基建有助釋放土地發展潛力,對增加土地及房屋供應至為重要。新界西北及新界北部均有巨大發展潛力。因此,政府會加緊落實北環線鐵路項目,配合古洞北新發展區公營房屋入伙,以及帶動新田、牛潭尾及凹頭一帶的發展。政府至今在沿線附近物色到總面積約90公頃(相當於四個太古城)的房屋用地並陸續進行研究,當中包括新田╱落馬洲樞紐,若落實北環線,這些土地可望帶來超過70 000個房屋單位。

港鐵小蠔灣車廠用地

99. 我們已就港鐵小蠔灣車廠用地上蓋發展制訂了分區計劃大綱圖,根據最新評估可望在中長期提供約20 000個單位,當中約一半會是資助出售房屋單位。這是繼80年代的港島線康山發展後,40年後另一個利用鐵路設施上蓋發展,提供公營房屋的鐵路項目,凸顯本屆政府加大公營房屋供應的決心。

重建市區寮屋區

100. 收回三個位於茶果嶺、牛池灣和竹園聯合村的市區寮屋區,並重建為高密度公營房屋的研究進度理想。由於房協不論在建屋,以至安置居民、綜合社區規劃等方面都富有經驗,我們將邀請房協負責執行這三個項目。我們正爭取明年上半年陸續展開土地改劃工作。如過程順利,可望2025年分階段進行地盤平整和基建工程,三個項目預計合共帶來6 300個公營房屋單位。

釋放私人土地發展潛力

101. 私人擁有的土地一向是房屋供應的重要來源。政府已於今年5月推出為期三年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並正與有興趣的土地擁有人作初步探討。另外,發展局已按去年《施政報告》提出,檢視已規劃作高密度房屋發展而未有確切發展計劃的私人土地,評估當中哪些適合作公營房屋發展,預計於今年年底前完成這項工作。發展局將會成立「項目促進辦事處」,負責跟進較大規模的私人住宅用地規劃地契修訂和其他發展審批申請直至項目正式動工,協調各個參與審批項目的部門加快審批流程,並協助解決爭議,包括及早把未能解決的事項提交高層尋求指示。

屯門西發展

102. 已定於今年年底通車的「屯門 — 赤鱲角隧道」和已進入詳細規劃及設計階段的港鐵屯門南延線會為發展屯門西部提供契機。我們正繼續籌劃就龍鼓灘(涉及約220公頃)近岸填海和屯門西沿海(涉及約220公頃)地區發展潛力進行規劃及工程研究。我們亦會藉這項研究檢視內河碼頭的需要,以提升屯門西地區作住宅發展及╱或其他更有效益用途的潛力。

「明日大嶼願景」

103. 上述各項多管齊下的開拓土地工作無疑會提供跨越目前《長策》十年期的部分中期房屋供應,但難以完全滿足中、長期市民的住房需求,更遑論建設更寬敞的生活環境。在眾多土地供應選項中,「明日大嶼願景」規模最大、可提供的土地最多,目前申請撥款的是涉及1 000公頃填海及相關策略性交通基建的中部水域人工島研究。這個原屬2011年「優化土地供應策略」內東大嶼填海的構想,已在社會醞釀討論接近十年,不應再曠日持久。只要大家客觀、持平,心繫香港的長遠利益,就應該明白「明日大嶼願景」涉及的中部水域人工島填海有多方面好處,包括開發新的土地(而非只是把現有土地由一個用途改為另一個用途)、增加以七成公營房屋為比例的房屋供應、通過連結港島、北大嶼山以至屯門沿海地帶的道路和鐵路,完善香港整體交通網絡及解決新界西北交通擠塞、建設近零碳排放的宜居社區、提升北大嶼山的商業發展潛力,以及吸納本港建築填料而避免了運往境外填海的環境問題。從財務上而言,項目亦是切實可行,會為香港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

104. 雖然研究項目已於去年5月獲立法會工務小組支持,但至今仍未能取得撥款。為了香港的未來,本屆政府不會放棄「明日大嶼願景」的工作,我們會努力爭取盡快開展有關研究,但我承諾在研究過程中,政府會繼續聆聽各方意見,並積極探討創新的融資方案。

理順從簡 加強協調

105. 全力覓地造地的同時,我們也要加快土地發展程序,因為政策不協調、審批繁複冗長,直接拖慢「生地」變「熟地」和住宅落成速度。由發展局及其轄下規劃署、地政總署和屋宇署組成的「精簡發展管制督導小組」(督導小組),過去兩年多專責統一和理順上述三個部門審批私人發展項目的標準和定義,並避免重複審批,至今經諮詢業界後已推出有關建築物高度限制、園景要求、綠化上蓋面積等七項精簡措施,亦會在未來數月推出有關總樓面面積計算等措施。

106. 土地發展不單牽涉上述三個部門的審批,要加快的也不只是私人項目,事實上,政府牽頭的發展項目以公營房屋為主,更有需要壓縮發展時間表,否則難以縮短公屋輪候時間。因此,我已授權發展局局長擴闊其督導小組的組成和工作範圍,包括納入發展局以外的審批部門;以便更全面地檢視政府和私人項目的發展審批程序,以及理順各個政策局之間與發展相關的規定,例如檢視各項技術評估的要求是否清晰和合宜。我會親自督導增加土地供應的內部協調,確保所有相關政策局和部門全力以赴,以排除萬難、創新思維的精神,大刀闊斧,勇於承擔的態度,把加大加快房屋供應視為首要、優先的工作目標。(未完待續)

附:

施政報告全文(二)鏈接:https://www.dotdotnews.com/a/202011/25/AP5fbdf608e4b082831aa98831.html

施政報告全文(三)鏈接:https://www.dotdotnews.com/a/202011/25/AP5fbdf87fe4b082831aa9893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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