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酒後故意縱火釀46死 檢方求判死刑
台灣高雄市鹽埕區城中城大樓去年10月發生的一場大火,奪走46條人命並造成43人受傷。警方事後查出當日一對情侶在大廈內套房因感情問題吵架,其中51歲黃姓女子疑故意將未熄滅的香灰倒在梳化上,引發火災。高雄地檢署周五(21日)以殺人罪將黃女起訴,並要求法院判死刑。其郭姓男友因未在現場參與,獲不起訴處分。
檢方查出,郭、黃二人自2020年8月起,經友人同意佔用城中城一樓茶具行旁的套房,兩人經常呼朋引伴在套房外喝酒聊天。有住戶指黃女時常惹事生非,喝醉又砸車砸玻璃,住戶鄰居都避之則吉。
起訴書指出,去年10月13日晚上10時許,郭、黃二人和2名男性友人在套房飲酒聊天,黃女習慣性地燃點檀香驅蚊。酒過三巡,黃女質疑郭男與前女友糾纏不清,當場大吵,郭男和兩名男性友人見狀相繼離開。翌日凌晨1時許黃女不斷發送語音訊息給郭男,但對方已讀不回。黃女以為郭男又去找前女友,情緒失控下,疑故意把未熄滅的香灰直接倒在梳化上,然後返回於鳳山的家中。15分鐘後,套房內煙霧瀰漫。一名的士司機回家發現套房冒出火煙,並高聲呼救。
檢方表示,偵訊期間黃女供詞反覆,還一度謊稱用水滅火後才離開,更拒絕測謊,不配合辦案。根據調查結果及相關證人、證物,高雄地檢署認定黃女蓄意在套房內引燃火源,導致大火,害死46名住戶,遂以刑法放火燒毀現有人所在建築物、殺人罪提起公訴。檢方同時請法院考慮黃僅因感情猜忌、心生怨恨,竟在酒後情緒失控,故意點火滋事要讓男友難堪,加上犯後毫無悔意,態度惡劣,建請法院處以極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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