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法外幻想終破滅 「爆炸頭」咎由自取

文/干勾武

今晨,香港警察國安處拘捕兩人,涉及8月31日晚在港鐵太子站外借黑暴「831事件」翻炒黑暴謊言,散播假消息及叫喊煽動口號。被捕人包括在佐敦區拘捕活躍於社交平台、綽號「爆炸頭」網媒記者鄧浩榮,涉發布假消息煽動。

事實證明,並不是躲在螢幕後面就可以逍遙法外。從執法機構與法律角度來看,此次拘捕行動再次傳達出明確訊號:無論是在實體空間還是在網路平台上,法律規範與公眾責任均無區別。

尤為可笑的是,某些人長期抱持一種荒謬的幻覺,以為只要躲在螢幕之後,或是掛上「自由記者」的名銜,便有了「免死金牌」。然而,網絡絕非法外之地,虛擬空間亦非「庇護所」。今次執法,無疑給這些沉溺於法外幻想的人一記驚雷。

同時,虛假訊息的傳播若具備煽動意圖,可能對社會秩序與公共安全構成潛在威脅,法律責任並不因是否身處「螢幕後方」而有所豁免。

所謂「831事件」,早已被現場錄像、官方調查報告及法院審訊證實為徹頭徹尾的謊言。然而,這些煽動者至今仍念念不忘,每逢特定節點便強行「翻炒」,試圖透過虛構敘事煽動仇恨、挑起社會對立,將製造謠言包裝成「追求真相」,將仇恨言論美化為「言論自由」,其真實目的無非是為個人的政治算盤或流量私利服務。

香港是法治社會,任何利用假消息煽動仇恨、危害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的行為,最終都必然付出代價。執法部門果斷行動,展示了維護國安與法治的堅定決心。社會各界應認清這些煽動者煽風點火、撕裂社會的真面目,切勿為謠言所惑,共同守護香港來之不易的和平與穩定。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收藏 收藏
取消收藏 取消收藏

來論|法外幻想終破滅 「爆炸頭」咎由自取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收藏 收藏
取消收藏 取消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