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黎岩
據媒體報道,警方國安處於今日早上採取行動,拘捕網絡媒體「Boom News - 爆炸頭」創辦人兼網主鄧浩榮,其涉嫌發布假消息煽動。案件仍在調查階段,具體事實與法律責任有待執法機關依法查證、檢控機關依法處理、司法機關依法審判。然而,從已知資訊與該網媒過往言論風格觀察,此案絕非孤立的網絡言論事件,而是香港維護國家安全鬥爭進入「深水區」後,又一次「樹欲靜而風不止」的真實案例。「Boom News - 爆炸頭」再次警示各界:國安法律保障機制的建立健全,並不意味着天下太平;相反,正因為暗流仍在、「軟對抗」未止,才更必須堅持違法必究、執法必嚴、司法必公。
鄧浩榮畢業於香港中文大學電腦科學系,曾任校園媒體記者,其後以獨立記者身份活躍於多個社交平台。從傳播技術角度看,他熟悉網絡生態、平台演算法與受眾心理;從法律角度看,他並非不知法、不懂法的普通網民,而是具有一定媒體經驗與社會影響力的網媒創辦人。其平台開宗明義、極具煽惑性的口號就是「撐起最後、苟延殘喘的新聞自由」。
更值得警惕的是,有人刻意將「獨立記者」身份與「新聞自由」口號綁定,彷彿只要自稱記者,便可凌駕法律;只要打着傳媒旗號,便可任意發布煽動性內容。這種邏輯極其危險。新聞自由從來不是絕對權利,更不是危害國家安全的免罪金牌。香港基本法與香港國安法均保障言論、新聞、出版等自由,但有關自由必須在法律框架內行使,不得危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與他人合法權益。將「獨立記者」當作護身符,將「新聞自由」當作擋箭牌,實質是對新聞專業的褻瀆,也是對法治底線的挑釁。
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社會由亂到治,街頭暴力大幅減少,外部勢力干預受到震懾,營商環境與市民生活逐步恢復穩定。然而,這並不意味着天下太平。相反,反中亂港勢力及其外部支持者轉入地下、轉向網絡、轉換手法,以「軟對抗」方式繼續散播仇恨、製造撕裂、抹黑執法、攻擊制度。「Boom News - 爆炸頭」擁有數萬粉絲,涉嫌頻繁散播煽惑仇恨及挑戰公權力的言論,其平台將6月特定日子肆無忌憚地標註為「一年一度回血日」,完全無視實施顛覆合法政權的「支聯會」已經被判刑定罪的司法現實,顯見其知法犯法的涉嫌犯罪圖謀,以及肆意挑戰香港國安法的執法底線的狂忤之心。網絡媒體門檻低、傳播快、跨境性強,假消息一旦結合情緒化包裝,便可在短時間內形成輿論風暴,甚至煽動現實行動。這就是「樹欲靜而風不止」的社會現實:香港想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但總有人不放過任何機會興風作浪。
有人將敏感日子稱為「回血日」,以侮辱性語言攻擊國家,將一切法律責任歸咎於國安法與傳媒,不時質疑國安執法行為「點解乜嘢都係潛逃返強國嘅?」「又關國安法事!最衰都係傳媒」,甚至對官員依法解釋執法科技用途的言論進行扭曲。這些操作並非單純評論,而是有意識地涉嫌製造對中央和特區政府的仇視,削弱執法機關公信力,動搖社會對法治的信任。若放任不管,假消息將不斷蠶食「一國兩制」的根基,動搖部分市民對特區政府以及法治核心價值的信心,令香港重新陷入政治化泥沼。
有人或許認為,香港已有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相關執行機制,社會理應自動恢復太平。這種想法過於天真。法律的生命在於執行,制度的權威在於落實。再完備的法律,若面對違法行為猶豫不決,若因為口是心非標榜所謂的「新聞自由」就投鼠忌器,黎智英之流就會逍遙法外,維護國家安全保障市民福祉便會淪為紙上談兵。國安法律機制的建立健全,只是提供了武器與盾牌,並不意味着違法者會自動收手。相反,正因為法律存在,違法者才會以更隱蔽、更狡猾、更具欺騙性的方式試探底線。因此,執法機關必須保持高度警惕,對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零容忍。
「樹欲靜而風不止」,香港想穩定繁榮,但總有人不願見香港好。維護國安法律機制的建立健全,是香港由亂到治的里程碑,但絕非終點。對危害國家安全者依法處理,不是打壓新聞自由,而是保護真正的新聞自由;不是製造寒蟬效應,而是維護社會安寧,保障絕大多數市民安居樂業的福祉。真正的傳媒機構應恪守專業倫理,拒絕製造與傳播假消息;社交平台應履行社會責任,及時過濾違法內容;市民應提升媒介素養,對煽動性資訊保持警惕,不輕信、不轉發、不炒作。只有執法、司法、教育、輿論多管齊下,才能從根源上壓縮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生存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