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黎岩
近日,上訴法庭維持原訟法庭判決,撤銷環保署署長批准粉嶺高爾夫球場部分用地發展公營房屋的環評報告決定。特區政府昨日宣布,經審慎評估後決定不再上訴,特區政府的這一決定體現了對本港法治精神的尊重、對現實條件的理性判斷,以及對香港整體利益的務實考量,值得社會各界肯定與支持。
是案法律爭議的核心在於,粉嶺高秋會球會質疑政府提交的環評補充資料出錯、低估生態破壞且繞過公眾諮詢,經司法覆核勝訴。政府一方早前上訴指原審法官犯錯,評估「舊場」破壞程度為「無法確定」不等於沒有評估,而是因為可能有紓緩措施可以補救,球會方質疑破壞無法補救。
法庭判詞釐清並非所有環評報告外的補充資料都須納入法定公眾諮詢,須視個案情況;本案中因補充資料可彌補原有報告缺陷,基於公平原則須進行有限度的進一步公眾諮詢。
特區政府表示,判決就《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的適用準則、補充資料的法定公眾諮詢程式及程式公義等議題提供了清晰指引。環保署會仔細研究判詞及指引,日後審批環評時嚴格依法維持制度的合理性、合法性、透明度及公信力。
香港特區實行行政主導的憲制體制,但這絕不意味着行政機關可以凌駕於司法裁決之上。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行政機關尊重並執行法庭判決,是維護法治尊嚴、彰顯程式公義的應有之義。政府若堅持上訴,不僅未必有勝算,更可能造成不必要的誤解,讓社會誤以為政府漠視法庭裁決,輸打贏要,損害特區管治的公信力。政府此次果斷決定不上訴,正是對法治精神的切實維護,也是為了消弭社會爭議,凝聚共識集中精力發展經濟。同時,也為今後處理類似爭議樹立了良好範例。
回顧2018年「土地大辯論」,當時反對派勢力主導輿論,以「土地儲備不足」為由極力主張收回高球場建屋,妄圖左右輿論要挾特區政府。政府在特殊社會政治環境下,為回應所謂「民意」而不得不作出收回32公頃用地、並以其中9.5公頃建公屋的決定,這一結果本質上是一種政治平衡的產物,而非基於嚴謹的發展規劃與科學評估。如今政治生態環境已發生根本性變化,在立法會等體制內的亂港勢力不復存在,社會重回理性務實軌道,當日以「點心紙」形式諮詢土地選項的粗糙做法亦備受質疑。既然法庭已裁定環評報告存在缺陷、須重新諮詢公眾,政府順勢而為、放棄在高球場建屋,正是回歸科學決策、擺脫歷史包袱的明智務實之舉。
當前,香港社會已經形成合力發展經濟的廣泛共識,市民普遍厭倦無謂的爭議與內耗。高球場建屋爭議拖延數年,耗費大量行政資源與社會注意力,如今法庭裁決已為爭議畫上句號,社會各界更應以此為契機,追求發展最大公約數,把精力與焦點放在如何落實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推動經濟轉型升級、改善民生福祉上。無謂製造或堅持爭議性話題,只會分散特區管治者的精力,阻礙香港發展步伐。
同時,也應看到,現屆政府在拓展土地來源、化解住屋困局方面作出了切實可行的努力,並取得有目共睹的成就。公屋輪候時間已由高峰期的約六年大幅下降至四年半左右,本屆政府任期內更有望進一步降至四年。這表明用於公共住屋的土地供應已經得到大幅緩解,再分割高球場部分地塊建公屋,既無迫切性,也無必要性。既然法庭裁決環評報告有待完善,則意味着 暫緩或叫停建屋,政府宜另擇合適地塊興建公屋,避免在生態敏感、爭議不斷的場地上浪費寶貴的發展時間。
確保香港社會經濟持續穩定發展,需要一個和諧的氛圍,更需要凝聚社會共識。香港正處在由治及興的關鍵時期,特區管治者需要集中精力拚經濟、謀發展,在發展中改善民生、為民謀利。社會各界不應支持或堅持製造爭議性話題,而應共同努力營造理性、包容、建設性的輿論環境,讓政府能夠心無旁騖地推動各項利港利民政策落地見效。
政府決定不就高球場環評報告上訴,是對法治的尊重、對現實的清醒認知、對民意的積極回應、對發展經濟的執著與堅持。高球場作為香港極稀有、擁有三個18洞球場的優質體育資源,在推動香港成為「國際體育盛事之都」方面具有獨特價值。期望政府未來能善用舊球場及球會資源設施,改變高球場是權貴專屬領地的社會誤區,積極探索推動高球場成為更多市民享用的公共資源。同時,繼續多管齊下開拓土地、興建公屋,以務實態度解決住屋問題,推動香港社會和諧穩定發展,讓每一位市民都更切身感受並分享到持續高質量發展的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