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四川大學近日發布2026‑2027學年本科生學費減免通知,當中一條規定:有吸煙、酗酒、沉迷網絡或其他消費型不良嗜好者,將取消學費減免資格。學生是否吸煙成為能否申請學費減免的審核條件之一引發內地網友熱議。
對於這類條款,大部分網友表示認同,學費減免本是幫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政策,吸煙屬於額外消費行為,受助學生應當保持節儉,設置該條款契合資助初衷。但也有網友提出,家庭困難與否應以客觀經濟條件判定,吸煙屬於個人生活習慣,二者不宜直接掛鈎,更不應該「一刀切」。
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熊丙奇指出,高校設置該項約束規定,並未與國家幫困助學政策衝突。學費減免的初衷,是讓有限資助資金用於保障學生學業發展和身心健康成長。但他同時強調,政策指向的是長期習慣性吸煙、持續產生消費支出的不良嗜好,並非偶發吸煙行為,二者應當在評議環節予以區分。
據悉,將吸煙行為納入學費減免資格審核,並非四川大學新規。早在2016年,該校發布的《四川大學學費減免實施辦法(試行)》中就明確提及,有吸煙、酗酒、沉迷網絡等消費型不良嗜好者,取消學費減免資格。此外,吸煙就取消學費減免資格也非四川大學獨有。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華北水利水電大學也有類似規定,有嗜煙、酗酒、賭博等不良行為的,不能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也無法申請臨時困難補助。
(點新聞綜合香港經濟日報、封面新聞報道)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