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一名6旬婦人涉嫌於2024年在天水圍一單位的大門外、窗戶及走廊等張貼帶煽動內容的旗幟,被控明知而發布或展示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裁判官指被告的精神科報告顯示,婦人患有思覺失調和懷疑有妄想症,但仍評定為適合答辯。被告表明否認控罪,裁判官將案件排期於10月14日開審。被告申請保釋被拒,須還押候審。
被告楊秋琪(61歲,報稱退休人士),被控一項明知而發布或展示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昨自行應訊,無法律代表。控方指,收到兩份精神科報告指被告適合答辯;被告同意一部分內容,但不同意當中指她對「襲擊過我嗰啲保安有執着同偏見」。裁判官蘇惠德進一步提及,報告反映被告明白控罪和法律程序,另指被告有思覺失調和懷疑患妄想症。被告則表明否認控罪,控方將有兩名市民證人及兩名警員證人,亦會依賴被告在錄影會面中的招認。被告重申不需要律師代表,案件將於10月14日至16日進行審訊。
控罪指被告於2024年3月23日至11月4日期間,在天水圍天頌苑一單位,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或展示該等刊物,即在大門、客廳窗戶及單位外走廊張貼旗幟及印有或帶有陳述的物品,並公開展示該等旗幟及物品,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等,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及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訂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訂的事項,及/或引起特區不同階層居民間或中國不同地區居民間的憎恨或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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