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鼓勵生育不只派錢 我們需要怎樣的家庭支援?

文/李湃豐

在國家「十五五」規劃開局之年,特區政府公布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和2026年施政報告,這標誌着特區政府在管治思維上邁出了重要一步,是有機結合「有為政府」與「有效市場」的重大制度創新,正式確立起「五年規劃統領、年度施政落實、財政預算支持」的長遠治理框架。

面對超低生育率與人口急速老齡化的嚴峻挑戰,政府在首份五年規劃的民生篇章中,人口發展戰略被提升至關乎城市可持續發展,以及競爭力根基的高度,而新一份施政報告創新性推出的「鼓勵生育十一招」,正是將宏觀戰略轉化為具體施政的舉措,展現出政府由過去「被動接濟」轉向「主動營造生育友善環境」的思維革新。

過去很長一段時間,香港年輕家庭面對高昂的育兒成本、擁擠的居住空間以及沉重的職場壓力,普遍陷入「不敢生、不願生」的現實焦慮,新一份施政報告值得肯定之處,是嘗試從財稅、醫療、託育及住屋多管齊下刺激生育。

政府除了將兩萬元新生嬰兒獎勵金延續3年,更將第二胎及以後的金額加碼至3萬元,並同步把相關子女免稅額由14萬元調升至16萬元,實質減輕多孩家庭的稅負。在照顧支援上,將體外受精輔助生育名額增至每年1900個,增建獨立幼兒中心,並把「在校課後託管服務計劃」全面恒常化且不設限額,切實為在職父母分擔了日間照顧的後顧之憂。同時,將有新生兒的白表家庭居屋按揭成數放寬至九成五,並減免最高兩萬元物業印花稅,精準紓緩了年輕夫婦籌措首期的最大痛點。

然而,養育孩子是一場長達20年的長跑,若要真正扭轉全社會的生育預期,現行政策體系仍有進一步優化的空間。首先在生活照料上,本港日間託兒學額長期供不應求,聘請外傭是大部分雙職家庭維持全職工作、照顧幼兒的唯一依靠,每月數千元的外傭薪酬與開支是一筆剛性負擔,卻長年無法在稅收中獲得減免。政府若能在五年規劃期內落實「聘請外傭免稅額」,容許育有未成年子女的父母享有每年約5萬至6萬元的專項扣稅,將能最直接減輕家庭每月開支壓力,釋放更多經濟活力。

比日常開銷更棘手的,是許多中產年輕家庭面臨的「空間魔咒」。社會上不少青年在結婚之初,合力自置了一房或面積狹小的「納米樓」。當他們迎來首個孩子,甚至渴望生第二胎時,卻發現家中空間連擺放一張嬰兒床或容納外傭都成問題。然而,這批家庭在現行制度下卻卡在尷尬的夾縫中:既因持有物業無法申請任何資助房屋,又因私人市場龐大的首期差距、轉按壓力和印花稅成本而無力換樓,最終只能因為「換不起樓」而被迫打消生育念頭。

政府可研究在長遠房屋規劃中,考慮為育兒家庭建立專屬的「以小換大」空間升級機制。例如適度放寬這類家庭在換樓時「先買後賣」的印花稅全額退稅期限;研究在未來的北部都會區資助出售房屋或房協項目中,試行針對育兒家庭的「換樓免息貸款」或延期補地價安排,協助有子女的家庭以合理成本置換至三房單位,提升有孩家庭繼續生育的意願。此外,單靠公共財政始終有限,政府更可考慮透過利得稅寬減等政策誘因,鼓勵商界落實彈性工時及延長男性全薪侍產假,在職場消除對育齡員工的隱性限制,在全港凝聚起「職場與家庭共融」的社會共識。

(作者為青年時事評論員、香港廣州青年總會政策委員會委員)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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