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元朗區議員施駿興涉2008年任小學話劇導師助手時,將11歲女學生帶至學校附近的公園,繼而伸手入女童校服內的胸圍下撫摸其胸部。兩年半後,施駿興再疑與該女童發展情侶關係,涉於天水圍單位內與女童性交。經審訊後,法官陳廣池今日(14日)於區域法院裁定猥褻侵犯罪脫,另一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則罪成,即時還押。
政府表示,知悉區域法院今日裁定元朗區議員施駿興「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性交」罪成,還押等候10月27日判刑。
政府強調,非常重視區議員的品格和誠信操守,並會密切留意司法程序進展作出適當跟進。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已收到元朗區議會主席及3名元朗區議員根據《區議會條例》(第547章)致函就此發起調查。民青局局長會按《條例》及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委任監察委員會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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