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言
昨日(11日),法庭正式就「支聯會」案判刑,「支聯會」被罰150萬元、鄒幸彤被判監7年3個月、李卓人被判監7年、何俊仁被判監5年2個月。不同意見都指出,「支聯會」多年來反中亂港,而且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理應受到法律嚴懲。不過,在法庭作出量刑裁決後,仍有外部勢力肆意干預「支聯會」案,以人權、自由為由,欲為「支聯會」被告開脫。其實,「支聯會」一眾被告之所以被檢控,並非因為「行使自由權利」,而是所作所為超越法律底線,罪有應得。
在判刑後,歐盟外交和安全政策發言人就在社交平台發文,除了詆毀香港法治,更藉機談到香港的人權狀況以及自由;BBC等外媒,亦在大肆報道「支聯會」案;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則誤導他人稱這是「政治檢控」;美國民主基金會(NED),更稱「支聯會」辦「和平活動」為案件被告開脫。
筆者先從BBC等外媒去講,其實類似BBC的外媒,對於中國以及香港事務,基本上一直都有長期反華的預設立場,不時罔顧事實、刻意抹黑。至於歐盟外交事務發言人,他率先為「支聯會」案的被告開脫,但他可知道,真正的法治,不會因為被告的政治立場而可以「免責」,無論是李卓人還是何俊仁等人,作出過煽動顛覆的行為,就得負上危害國安的刑責。
至於美國民主基金會(NED),筆者認為各界要特別注意,因為有大量證據顯示,「支聯會」及與各被告相關的機構,都曾經有「白手套」之稱的「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給予經濟資助,形成一條「黑金政治鏈」。有報道就指出,「支聯會」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繼續接受NED等外部勢力的捐贈和資助。另外,包括李卓人的「聯工盟」,自1994年起,每年都向NED旗下的「美國國際勞工團結中心」(ACILS)申請資助,涉及金額約1,300萬港元。
無理干預「支聯會」案件的外部勢力,還包括國際特赦組織、英國上議院議員等,不同的抹黑、干預,萬變不離其宗,就是以「自由」、「民主」、「合法活動」之名,意圖沖淡「支聯會」案被告的罪名;不過,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危害國家安全,是絕不能接受的嚴重罪行,無論外部勢力如何干預,仍然改變不了「支聯會」違法的事實。而且,法庭把「支聯會」案被告定罪前,已經充分審視過不同證據,繼而作出公平公正的裁決。
事實上,當外部勢力抹黑特區政府以至法庭時,當危害到國家安全的案件發生在其本土,無論是之前的美國國會山莊衝擊案,西班牙加泰隆尼亞獨立事件等,外國政府的行動、判刑,都比特區政府來得「重手」;外部勢力這種「西方要安全,中國可以不安全」的做法,是典型的雙重標準。由這些事件亦可見,外部勢力始終還在干預香港特區的事務,香港各界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仍然要繼續堅持,以守護社會絕大多數市民的安全以及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