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顛覆案|李卓人判囚7年 何俊仁囚5年2個月 鄒幸彤囚7年3個月

【點新聞報道】已解散的反中亂港組織「支聯會」及其3名頭目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法庭裁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案件於今天(11日)上午10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判刑,「支聯會」判罰150萬,須3個月內繳清,李卓人判囚7年,認罪的何俊仁判囚5年2個月,鄒幸彤判囚7年3個月。

依據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三條,違反「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情節嚴重者,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法庭在早前頒下的裁決理由中指出,眾被告均意圖及相信若受唆使者按照他們的唆使行事,會使用非法手段,並且是以顛覆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國家政權為目的。

本案4名被告依次為「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控罪指,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點新聞記者蘇鉅祖報道)

更多閱讀:

「支聯會」三頭目今判刑 最高可囚10年

點直播|支聯會煽動顛覆案今判刑 西九龍裁判法院現場|9月11日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收藏 收藏
取消收藏 取消收藏

支聯會顛覆案|李卓人判囚7年 何俊仁囚5年2個月 鄒幸彤囚7年3個月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收藏 收藏
取消收藏 取消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