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干勾武
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支聯會」、李卓人同鄒幸彤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何俊仁早前已承認控罪並被裁定罪成。司法機構網站顯示,案件將於本周五(11日)判刑。
針對分裂國家、危害國家統一與主權安全的行為,法律與社會倫理始終保持嚴肅的態度。國家統一與領土完整是社會穩定、經濟發展以及人民安居樂業的根本基石,任何主張或實施分裂的行為,本質上都在動搖「國家安全」的根基,甚至可能引發動盪與衝突,對公眾利益造成無可彌補的損害。
同時,分裂主義攻擊行為具有極大的破壞性。從過往事件來看,分裂分子不僅企圖切斷香港與內地在歷史、文化與制度方面的連結,直接挑戰憲法與法律體系,更極易讓原先的非暴力示威轉化為暴力或恐怖主義襲擊,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甚至直接危害無辜民眾的生命與財產安全。同時,政局動盪與安全威脅會嚴重打擊投資信心、破壞基礎設施,最終承擔代價的依然是廣大基層民眾。
這些年來,我們看到香港「由治及興」,有了「北都建設」,即將迎來首個「五年規劃」,多所大學國際排名上升,經濟穩定發展……這一切的前提,在於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倘若暴力頻發、遍地石塊、產業停擺,香港還有什麼發展可能?分裂主義者口中的「愛港行為」,落到現實中卻是一大堆爛攤子,等着別人來收拾。
面對前文提及的、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必須堅持零容忍態度並依法實施重判,向「潛在」的違法者發出明確信號,從而有效遏制極端思潮與暴力行為的蔓延。對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予以重判,也是運用法律手段維護秩序、保障長治久安的必要舉措。
國安是發展的前提,法治是穩定的保障。嚴厲懲治極少數分裂分子,正是為了保護絕大多數愛國護法的民眾免受侵害。面對挑戰國家統一與公共安全的極端行為,司法體系依法從嚴嚴懲,既是恪守法律尊嚴的必然要求,也是維護長遠利益的關鍵所在。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