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港獨」組織成員認串謀分裂國家罪 判囚36個月及38個月

兩被告今日在灣仔區域法院被判刑。(點新聞資料圖片)

【點新聞報道】3名男子參與「港獨」組織「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建國聯」),被控香港國安法下的串謀分裂國家罪,其中一名案發時15歲的男生去年底認罪被判囚42個月,其餘兩名被告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案件今日(10日)判刑,法官練錦鴻指,兩被告的行為對香港社會安定及國家政權有負面影響,其中一人更曾因煽動罪入獄,一犯再犯,終分別判囚36個月及38個月。

兩名被告分別為陳泰森(27歲,報稱速遞員)、伍始東(25歲,報稱侍應)。其中陳泰森於2022年11月因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煽動罪判監12個月;伍始東無案底。案情指,「香港民主建國聯盟」是由男子姜嘉偉於2024年創立的非法組織,該組織自稱「香港海外政權政黨」,主張包括「獨立」。「建國聯」於2025年2月15日在台灣舉行記者會,展示「港獨」橫額,宣布參選「香港議會」,又在街頭搞宣揚「港獨」活動,踐踏中國國旗及香港特區區旗等。該組織另開設社交媒體賬戶宣揚其主張,兩名被告是「建國聯」的活躍成員。

2024年11月至2025年7月期間,「建國聯」成員使用多個網上平台進行頻密的內部討論和視像會議,商討該組織的內部架構、運作及活動。被告陳泰森是其中2個群組的成員,曾參與12次會議。被告伍始東是其中3個群組成員,曾參與一次會議。陳泰森曾就「建國聯」名稱及黨徽、製備宣傳材料、收集警務人員及其家屬個人資料等提出建議。

同年7月,陳泰森被捕,在警誡下稱為尋求加拿大「政治庇護」才加入「建國聯」。警方在其手機發現一個賬戶存有「建國聯」黨徽的草稿、兩份各以中英文撰寫、要求美國政府保護香港「政治犯」並制裁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官員的提案草稿。陳泰森另在警誡下承認經姜嘉偉介紹加入「建國聯」,並認同其非法宗旨,曾協助起草「建國聯」黨章和設計黨徽,以及打算呈交美國的提案。

被告伍始東被捕在警誡下稱,是因為好奇加入「建國聯」。警方在其手機發現伍曾在群組發送「藍白旗」的照片並稱其為「國旗」,亦曾就實現「港獨」後將採用的政策提出建議,警方在其住所檢獲19面旗幟,包括象徵「藏獨」和「港獨」的旗幟。伍承認認同「建國聯」的「港獨」宗旨,並曾參與內部討論及會議,亦承認管有住所內的旗幟。

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陳泰森為自己利益不惜對香港和國家不利,「最仁慈的說法是賣國求榮」。因此法庭認為陳泰森屬積極參與中的中等刑責,而儘管他中途為安全而退出群組,其目的亦非覺悟犯錯而放棄,更曾表示會繼續參與,不可獲酌情減刑,終判陳泰森入獄38個月。

至於被告伍始東,法官認為,若伍只因好奇而加入組織,便不會在家中藏有19面涉案旗幟。伍的行為對香港社會安定及中國政權有負面影響,令外國人錯誤以為「香港獨立」,影響香港特區的認受性。考慮參與程度後,最終判其入獄36個月。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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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港獨」組織成員認串謀分裂國家罪 判囚36個月及3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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